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在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不如实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报考资格。
3.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附件4),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5.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4年11月16日至2017年11月15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笔试成绩加10分。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并在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6.我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五)资格审查
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可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根据按岗设考原则,本次笔试共分三类:
(1).综合类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
(2).教育类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
(3).卫生类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卫生类)。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考生于2017年11月20日-2017年11月22日办公时间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3.其它:报考人员凭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以100分为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统一公布,考生自行到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统一公布。进入面试的考生要留意网站的面试公告,不再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
2.报考人员凭有效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100分为满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三)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录用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和体检对象名单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统一公布。进入体检的考生要留意网站的体检公告,不再另行通知体检时间。
七、体检和考察
1.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2.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统一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3.聘用人员应承诺在聘用单位服务满5年。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考录或公开招聘。
九、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十、其他事项
1.准考证是考生参加录用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3.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附件1.始兴县2017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3.考生承诺书
附件4.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
始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3日
附件1-1:始兴县2017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综合).xls
附件1-2:始兴县2017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教育).xls
附件1-3:始兴县2017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卫生).xls
附件4.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