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入综合成绩,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形式。
(2)笔试内容:幼儿专业知识、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及幼儿教育法律法规等;中小学教育专业
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及中小学教育法律法规。
(3)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美兰区政府网站和美兰教育信息网等网站公布。
2、面试:
(1)面试资格:笔试成绩公布后,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以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
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分数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整个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将在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和美兰教育信息网等网站公布。
(2)资格复查
①资格复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参加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查。
②资格复查时间、地点在公布入围面试名单时公布。
③资格复查应提交如下材料:
A.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及有效期内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
识)、教师资格证;
B.《海口市美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公布入围面试名单时网上打印);
C.由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意见;
D.由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材料;
E.由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县市级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注:以上证件和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原件。
④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信息填报不全或材料提供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复查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
本人承担。虚假填报信息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面试资格。如聘用后经查实有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⑤通过资格复查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查结果的,将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其空缺出的面试考生将按笔试成绩顺延依次递补复查,符合条件的将通知进入面试,发放面试通知书。
(3)面试内容:以公告通知为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名次;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4)笔试、面试成绩均向社会公布,考生请及时登录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及美兰教育信息网进行查询,不再另行
通知。
(七)入围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综合成绩和进入考察人选将在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和美兰教育信息网等网站公布)。若出现总分并列,则以笔试成绩高分者优先排名;若笔试成绩再次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考察不合格者不予以录用,所缺岗位按笔试和面试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招聘办公室负责组织考察工作。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
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八)统一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由招聘办公室负责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
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人选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不予以录用,所缺岗位按笔试和面试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拟录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及体检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
及美兰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所缺岗位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岗前培训
拟录用人员上岗前必须参加由区教育局组织的新任教师岗前培训,不参加培训者将取消其录用资格。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区教育局将有关资料报区招聘领导小组审批,区编委办、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等部门及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二)签约
被聘用教师须与学校(幼儿园)签订5年定点服务聘用合同(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调出区外。
(十三)考核
被聘用教师按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为美兰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纳入美兰区财政预算事业编制管理,按政策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六、本方案由海口市美兰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解释。
咨询电话:0898-65321276、66595819(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898-65301661(区监察局)
0898-65374379(区人社局)
附件:附件1:海口市美兰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海口市美兰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报名系统操作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