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教育局复审同意后,应聘人员凭招聘学校签有“同意参加县教育局面试”意见的报名表和身份证,参加县教育局组织的面试。面试时间初定12月23日,若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面试公告届时在德清人才网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同时,招聘学校做好本校面试人员的通知工作。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形式为微型课和答辩,微型课为60分,答辩为4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未满60分不予聘用。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并预签约。
如招聘学校某学科出现面试人员空缺,允许在参加县教育局组织该学科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对未与报考学校预签约且服从岗位调配的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面谈,经双方同意后,进行预签约。
预签约全部结束后,不再递补。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初定12月24日,若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则取消招聘资格。因怀孕不能完成体检程序的,则推迟体检、考察,待公示无异议后,再办理聘用手续,应聘资格保留1年。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德清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于2018年暑期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县外在编在职教师录用后,根据聘用单位岗位设置情况重新聘任,即聘用单位相应岗位设置已满,则实行高职低聘。聘用后服务期限须满8年,未满8年的不得调离德清县教育系统。
四、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2.招聘学校要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学校纪检小组成员全程监督学校面试工作,严把资格审查,规范操作程序,严肃招聘纪律。
3.德清户籍、浙江户籍均以2017年12月7日户籍为准。
4.2018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留学人员学历学位须于2017年12月7日之前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5.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否则解除聘用合同,其中2018届师范类毕业生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国家“211”“985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和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康复教育岗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
6.本公告由德清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7.联系电话
德清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庞老师0572-8367916、邓老师0572-8063783
德高:陆老师13867265362、江老师13757230905
德清一中:姜老师13957269782、周老师13857253222
德清三中:王老师13867262586、徐老师18757210210
德清五中:董老师13735116066、高老师13867249675
职业中专:周老师13867268351、王老师13567951505
舞阳学校:沈老师13706820870
实验学校:冯老师13587922828
春晖小学:汤老师13867260437
培康学校:王老师13511251283
机关幼儿园:吴老师15268206905
中心幼儿园:斯老师13706827690
第一实验幼儿园:余老师13967268231
第二实验幼儿园:张老师13857283188
科技新城幼儿园:钱老师13757211905
千秋幼儿园:潘老师13706828978
德清县教育局 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