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141)
一、单位简介
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创办于1940年,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一所集农林、生物、工程、财经和管理于一体的多学科综合性学院。学院地处中国药都—樟树市,占地面积802亩,办学历史悠久,文化底蕴厚重,校园环境优美,教学设施完善。学院秉承“公诚勤朴”校训,树立“质量立校、民主治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的办学理念,坚持“以基地强基础、以创业促就业、以改革求发展”的办学思路,努力实现“有特色、有内涵、有创新、有竞争力、有推动力、有影响力”的办学目标。现因事业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序号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岗位条件 |
1 |
养殖 教师岗 |
1 |
畜牧学类专业(0905)或兽医学类专业(0906),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7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
2 |
种植 教师岗 |
1 |
作物学类专业(0901)或园艺学类专业(0902),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7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
3 |
中药学 教师岗 |
1 |
中药学类专业(1008),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7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
4 |
经济学 教师岗 |
1 |
应用经济学类专业(0202),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7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
5 |
机械工程 教师岗 |
1 |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080201)或机械电子工程专业(080202),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7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
6 |
植物保护 教师岗 |
1 |
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专业(09040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
7 |
管理学 教师岗1 |
1 |
企业管理专业(12020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
8 |
管理学 教师岗2 |
1 |
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12020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
9 |
建筑学 教师岗 |
1 |
建筑学类专业(081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
10 |
计算机 教师岗 |
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081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12月1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材料(含复印件),同时填写《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交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4张。
(2)网上报名:huijian1007@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专业+应聘岗位),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需提供的材料:报名表、个人简历电子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相关材料扫描件。
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或未按照报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不合格,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提供不真实材料的人员,招聘单位有权单方取消其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3、报名地点: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行政楼411室)。
4、联系电话:0795-7365515(张老师)。
5、联系地址:江西省樟树市四特大道266号。
6、邮编:331200。
四、面试
1、采用说课方式进行面试,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按百分制计算),低于70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若某岗位所有考生成绩均不合格,则取消该岗位的本次招聘。
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不受比例限制,即未达1:3比例仍继续面试。若某岗位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超过1:10比例时,则另加笔试,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比例进入面试说课(加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2、面试时间、地点:学院组织人事处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2、由招聘单位指定卫生医疗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4、对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待遇
经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有工作经历者试用期3个月,无工作经历者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等,招聘单位将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