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含加分)和面试成绩以50: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百分制)。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或《医学基础知识》(校医岗位)。成绩(百分制)分别按照50:50比例计算笔试成绩。
2.笔试时间:2012年8月10日(星期五)(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开考比例:1:3。确属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经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放宽至1:2。岗位取消或调减情况,于2012年8月6日在成都市人事考试网公布。已缴费但招聘职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于2012年8月7日17:00前凭本人身份证到都江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转报其它符合条件的招聘职位,也可于2012年8月9日17:00前凭本人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逾期不再受理。
4.政策加分
(1)加分条件
服务于成都地区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四川省“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志原者以及参加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城乡基层项目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
(2)申报方式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提供所在区(市)县大学生志愿者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盖章的证明材料(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所属项目计划、服务单位、服务年限、考核合格)。待报名成功后于2012年8月6日17:00前交都江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加分手续,咨询电话:(028)89141032、89741026。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2年8月17日通过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jy.gov.cn)公布。
6.查分申请: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2年8月19日至8月20日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都江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申请查分。
(二)资格复审
1.复审通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面试开考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复审名单、时间及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时在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jy.gov.cn)公布。
2.复审方式: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及《应聘资格审查表》,并交验应聘条件规定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
3.复审要求:资格复审时,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而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3.面试比例:1:2。确属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经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放宽面试比例。
4.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四)总成绩公布
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于2012年8月24日通过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jy.gov.cn)公布(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
六、体检及考核
依据招聘职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
(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
(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三)考核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核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核(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核)。
七、聘用及报到
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通过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jy.gov.cn)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三)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在服务期间不得调离本市。
八、咨询及监督
咨询电话:都江堰市人社局(028)8974103289741026
监督电话:都江堰市纪委、监察局(028)87137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