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确属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达不到1:3的,经招考机关同意可放宽至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7年11月2日前通过崇州公众信息网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成都人事考试网将于2017年12月1日前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考试时间、地点和成绩公布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政策性加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满分为100分,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12月2日上午。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4.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
5.政策性加分:经组织选派服务期满(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22日)的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退役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政策。
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相关考核材料、服务协议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
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于2017年11月30日前的工作日内交崇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崇阳镇永康东路385号—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电话:82203533),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6.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约15天后在崇州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www.chongzhou.gov.cn)及崇州公众信息网人社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index.php/?cid=2933)公布,不再单独进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成绩核查申请。
(二)原件校验及面试
原件校验时间及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根据考生笔试折合总成绩(含加分),按照招聘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原件校验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或笔试科目成绩为0的报考者不得进入原件校验)。最后一名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调减后仍然达不到上述比例(或无法调减的),则取消该岗位。
面试原件校验须持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应聘资格审查表》参加,交验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如系崇州市外编制内教师,须提供教育局人事管理部门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如系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
原件校验合格者,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凭本人身份证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由招聘单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名单通过崇州公众信息网人社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index.php/?cid=2933)进行公布,不再单独进行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网上查看相关公告。
(三)面试
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开考比例: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可放宽至1:2。仍然达不到1:2比例或无法调减的,则取消该岗位。
七、体检
主考机关依据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由人社部门确定其他考核办法择优录用),并在崇州公众信息网进行公布。
1.应聘人员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2.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的三日内向主考机关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考机关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3.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体检人员名单在崇州公众信息网人社局部门站点上进行公布。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
八、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主考机关确定进入考核人员范围,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
因本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主考机关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崇州公众信息网人社局部门网站上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拟聘人员如系2018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单位应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审核确认后的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报考相同岗位的拟聘人员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需在崇州市服务满五年及以上。
十一、纪律和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崇州市监察局电话:028-82272271)。
本公告的解释权属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崇州市教育局,电话:028-82208550,028-82313245。
十二、温馨提示
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报名咨询电话:崇州市教育局:028-82313245、028-69263870
相关网站:
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www.cdpta.gov.cn
崇州公众信息网:www.chongzhou.gov.cn
崇州公众信息网人社局部门网站:
www.chongzhou.gov.cn/index.php/?cid=2933
附件:1.《崇州市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崇州市教育局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