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崇州市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17〕119号)和《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规定及用人单位的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崇州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共32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8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非在职人员和崇州市外编制内教师。其中,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原件校验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7年10月22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2018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专业对应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具有报考岗位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4.如系崇州市外编制内教师,须提供有教育局人事管理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原则上招聘人员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学位或崇州市外编制内教师,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7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6.符合《崇州市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详见附件1)规定的条件(其中岗位表所要求的专业和学历必须相对应)。
7.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8.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崇州市外编制内教师报考时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符合现行规定的报考岗位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3.取得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4.具有3年及以上相应学段学科从教经历(从教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日);
5.曾获得区(市)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参加区(市)县级及以上相应学段学科赛课获二等奖及以上或近三年学校赛课两次获得一等奖。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22日);
6.曾参加我市公开招聘并被录(聘)用未报到或经公开招聘后工作不满五年辞职的;
7.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岗位、条件及人数(详见附件1)
四、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地点。应聘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dpta.gov.cn),选择完全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二)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17年10月23日00:00至10月31日17:00。
资格审查:2017年10月23日09:00至11月1日12:00。
网上缴费:2017年10月23日09:00至11月1日17:00。
准考证打印:2017年11月30日至12月2日。
笔试时间:2017年12月2日。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崇州市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等信息。
1.网上注册。
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报考者可直接登录报名,填报职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资格初审和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
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修改后,在报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务必在“有何特长”栏填写已取得何学段何学科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情况,在“学历”栏注明是否是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历编号”栏填毕业证编号)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符合条件规定的,应在“个人简历”或“有何特长”栏中注明具备岗位所要求的相应条件。
3.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由崇州市教育局负责进行网上初审。报考者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后的1-2个工作日,登陆成都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4.确定缴费。
(1)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2)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17年11月30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6.其他要求
应聘人员缴纳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供面试原件校验时使用。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考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