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职业学院2017年医学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院医学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思想表现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2.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精神和创新意识,愿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作出贡献。
(二)身体条件
具备适应教育岗位需要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三)资格要求
1.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
2.硕士研究生。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事宜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梧州职业学院报名点现场报名。
(二)报名地点
梧州职业学院组织部(人事处)行政楼B616室,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774-6015914
(三)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10日-10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四)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粘贴在报名登记表上);
3.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有效证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1份,其中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页面;
4.参加工作以来的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不符合报名资格:
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考试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可参加学院组织的考试。
(一)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少于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经报市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开考。
(二)考试方式
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
1.面试内容:
主要考察报考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方法和教学基本功等。
2.面试方式:
采用试讲的形式,由考生自选相关专业的高校教材备课试教。
3.面试评分办法:
考官按评分标准给予整数分值进行评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采取要素合成的计分法。在所有考官评出的要素分值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评要素分值的平均值,即为该考生在此要素上的得分。将各要素上的最后分值相加,得出考生面试的成绩。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低于60分者不具备进入下一程序的资格。
对考生面试成绩在90分以上或60分以下的、面试考官必须在评分中说明理由,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同时,在梧州人才网及时公告。
(四)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以设岗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考核人选。
学院通过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及身体状况等情况,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员的考核结果。因考核不合格或被考核人个人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核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六、体检
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学院和报考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由市人社部门联系到有资质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公示
公开招聘结果在梧州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人员聘用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委办审批备案,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用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
学院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学院的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实行全程监督。
十、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在梧州职业学院
咨询电话:0774-6015914、0774-6015933
监督电话:0774-6029712
附表:《梧州职业学院2017年医学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梧州职业学院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