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教育委员会
一、招聘安排
招聘时间:2017年9月27日09:30——10:00(宣讲)
2017年9月27日10:00——12:00(面试)
招聘地点:陕西师范大学新勇中心【东】203(宣讲)
陕西师范大学新勇中心【东】210(面试)
二、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核方式进行。
三、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6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2017年荣昌区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招聘岗位中的专业要求,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执行。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免费师范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报名前1天)。
4.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学兼优。
5.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6.符合岗位招聘的条件(详见《一览表》)。
7.自愿在我区服务5年(招聘单位至少2年)及以上,未满规定服务期者,解除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经济责任。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现役军人;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五、招聘程序
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资格审查、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者的适岗能力,主要考核应聘者的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一)报名
诚邀符合报考条件的全国高校毕业生,登录重庆市荣昌区教育信息网(http://jw.rongchang.gov.cn)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同考试考核同时进行(具体时间、地址另行通知)。由区资格审查小组人员严格按照简章规定条件,审查报考人员应聘条件,符合条件者进入考核环节。
审查时需查验及提交材料:
1.原件查验:①身份证;②毕业证、学位证(须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③教师资格证(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④学业成绩单;⑤就业推荐表(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⑥就业协议书(免费师范生还需提供免费师范生就读协议)。
2.复印件提交:①报名表(须先行下载填写);②
身份证;③毕业证、学位证;④教师资格证;⑤学业成绩单;⑥就业推荐表;⑦就业协议书(免费师范生还需提供免费师范生就读协议)。
(三)考试考核
根据报名情况,设置考核考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考核采取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
1.面试。对资格审查合格者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时间5分钟。根据报考同一岗位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试讲人选。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试讲。开考比例达不到1:2的紧缺学科专业人员,经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可适当放宽。若最后一名人员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试讲。
2.试讲。试讲使用所报岗位的学科教材,现场确定讲课课题,报考人员分学科抽签确定讲课顺序,并按讲课顺序依次进行准备、讲课。准备时间2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试讲总分100分,考核成绩当场公布。
3.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试讲成绩。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于考核环节结束以后2-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荣昌区教育网予以公布。
(四)确定签约人选
拟聘人员根据岗位条件要求按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愿选择招聘学校。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学历、职业资格高者优先。
拟聘人员与招聘学校签订《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报区教委和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六、体检
经面试合格确定的对象,由荣昌区人力社保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相关规定和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教育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荣昌区教委会同各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不予递补。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考核成绩等相关事宜,可登陆重庆市荣昌区人力社保局网站查询。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市荣昌区人力社保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总成绩、拟聘用岗位等。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批,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以及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通过考核招聘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除按规定享受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外,还享受《荣昌区招才引智暨“百名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荣委办发〔2017〕123号)中相关待遇,具体是:
博士研究生在荣购房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20万元,未购房的,可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或享受1200元/月的租房补贴,根据每月考核结果(较好及以上等次)发放人才激励金1200元/月;
硕士研究生在荣购房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4万元,未购房的,可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或享受1200元/月的租房补贴,根据每月考核结果(较好及以上等次)发放人才激励金600元/月。
2018年应届毕业生在2018年7月31日前未按要求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的,不予聘用。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须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关人员。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聘工作,招聘过程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本简章由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荣昌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电话
组长:陈廷利荣昌区教委人事科科长(联络员13668050788)
成员:杨守元荣昌区宝城初级中学副校长(18883776219)
李强荣昌中学校体卫艺处副主任(13032331390)
陈敏安富中学校办公室主任(13896164949)
李俊峰仁义中学校办公室主任(15023328202)
附件1:重庆市荣昌区2017年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9.1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