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中学
2017年招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简章
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中学是云南省一级三等高中,是省级文明单位、文明学校、绿色学校,是云南省人民政府定点41所全寄宿制民族中小学之一。学校创建于1937年,学校占地213亩,总投资1.2384亿元。现有33个教学班,学生2004人,教职工143人。
因工作需要,经石林县人社局、教育局批准,石林民族中学今年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招聘免费师范生10名。欢迎有志青年踊跃报名。
一、招聘岗位(10名)
(签订协议报到工作后,县上给予每人10000元优秀人才引进费,特别优秀的不受招聘专业限制。)
二、招聘原则及对象
招聘坚持“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对象为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且专业符合学校岗位需求计划,户口不限。采取面试方法进行,择优聘用。一经聘用,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三、招聘时间、地点
第一阶段:时间:2017年9月15日—2017年12月30日
1、在石林民族中学现场报名面试或网上投递材料到学校,学校面试考核。(联系人:陈绍飞(副书记),电话15887271242,邮箱838847208@qq.com)
2、学校派出招聘工作组到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招聘。
第二阶段:时间2018年3月,到省教育厅免费师范生供需洽谈会上进行招聘(双选会)。
四、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在石林教育网上发布招聘简章和具体岗位信息。
2. 报名:现场报名,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凭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到招聘现场报名。
3.资格审查:由招聘考核小组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面试:参加面试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在面试前10分钟抽取面试顺序,凭身份证和推荐表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已报名人员,不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5.签订协议:按报名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聘用人员并按相关政策当场签订就业协议书。不签订就业协议的免费师范生视为放弃招聘岗位,所空岗位按报名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招聘人员。
6.第一阶段招聘满的岗位,不再举行第二阶段的招聘。第一阶段招聘所缺岗位通过第二阶段进行招聘。
五、工作纪律
1.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
⑴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⑵在面试过程中作弊的;
⑶其他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附:招聘咨询
吉世彧(校长):13078702594,邮箱708982945@qq.com
陈绍飞(副书记):15887271242,邮箱838847208@qq.com
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中学
2017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