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学校。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员对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考生传真发送学历、学位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3.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点为2017年9月份,即到2017年9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4.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5.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
笔试考一科,教育专业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理论》(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相关法规、教学法),卫生专业笔试科目为《卫生专业知识》(包括病理学、生理学、解剖学)。护理专业笔试科目为《护理学》(护理学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其它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
笔试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卷面分值为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如同一岗位面试人选超过50人(包括免笔试岗位),需要进行加试确定面试人选,具体方案详见后续补充公告。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文件规定,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请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9月27日16:30前,将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件和入伍及退役相关材料等送至通化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通化市滨江西路3169号),逾期不送达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公告所涉及的优惠政策。
梅河口市公办中小学已辞退和在岗代课教师招聘照顾政策及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附件3。
(二)资格条件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请考生关注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ths.gov.cn)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市直属事业单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进入面试人员的岗位招聘条件复审,县(市、区)由县(市、区)组织或人社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进入面试人员的岗位招聘条件复审。申请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必要时资格复审部门可以调阅考生档案。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2017年应届毕业生在没有拿到毕业证(及学位证)之前,应持《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面试资格条件复审。
经岗位资格条件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形式详见附件1。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考务网站。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折算组成,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计算总成绩时,先按比例折合后再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通化市教育局教师岗位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不合格的,择日复检。复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及格线以上人选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递补。其他情形不予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考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不再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1.信息发布网站: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hrss.jl.gov.cn
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ths.gov.cn
2.考务网站:
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ths.gov.cn,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考务通知。
3.政策咨询电话:
0435—3212943中共通化市委组织部
0435—3916639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35—3967570东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35—3365129二道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35—6229275集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35—5226133通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35—7252306柳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35—8221629辉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35—4303045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1.2017年通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2.2017年通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知识》考试大纲.doc
3.梅河口市公办中小学已辞退和在岗代课教师招聘照顾政策及注意事项.docx
中共通化市委组织部
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