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由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隶属于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是山东创建最早的电子信息类学校。建校30多年来,为山东电子信息产业输送了大批技术技能型人才。学校主校区位于章丘大学城,占地1000亩,在校生9700余人,开设39个专业。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委所属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9月7日以后出生),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9月7日以后出生),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6年9月7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sdcet.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应聘人员如实填写《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填写后以“岗位名称+姓名”命名),与相关佐证材料的扫描件一起发送到sdcetrsc@163.com或直接到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高级岗位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共1科、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在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笔试时间、地点在报名结束后在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进行公布,请及时查询。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岗位,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每人限时2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教学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人员按照所规定的题目准备试讲内容,并准备相应电子课件和板书材料。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政审函调或现场考察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由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按规定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国家、省、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0531-83118172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4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