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广播电视大学2017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广播电视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广播电视大学(以下简称新疆电大)是一所以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为支撑,以培养应用型、实用型人才为己任,以学历继续教育与非学历继续教育并举,开展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的国办新型高等学校。新疆电大办学系统由校本部、15个地州市、近70个县级(行业)电大组成。目前,新疆电大开设了23个本科,51个专科专业,开办了全国独有的本、专科双语开放教育,同时举办职业资格证书教育、社区教育、干部在线教育、技能培训、休闲娱乐、兴趣爱好等非学历课程教育。依托国家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设在新疆电大的分中心,拥有40TB近两万门数字化优质课程资源。新疆电大实行注册入学、弹性学习、宽进严出制度,建立了以学习者为中心,分级管理,基于互联网的教学、管理、科研、支持服务一体化的办学模式。新疆电大作为自治区高等教育体系中的新型开放大学,是自治区建设学习型社会、促进全民终身学习的重要支撑。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凡符合岗位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下同)、新疆电大网(http://www.xrtvu.com,下同)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7年8月22日至8月29日。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如35周岁及以下指1982年5月24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5月24后出生);
(七)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详见附件一;
(八)少数民族民考民应聘者,需具有MHK四级乙等以上证书;
(九)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应聘。
(十)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网上报名及缴费
(一)报名及缴费时间(均为北京时间,下同)
2017年8月22日10:30至2017年8月29日18:00(休息日除外)
(二)报名及笔试费用
报考费用每人100元,不按要求缴费的人员,则无法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笔试。
(三)报名流程
(1)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报名考试系统(http://bmks.xjrc365.com,下同)。
(2)阅试《网上报名注册及使用程序说明》,并按要求进行操作。
(3)填写个人信息。
(4)传送电子彩照片(1寸蓝、白底证件照JPG、GIF、PNG规格)。
(5)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资格审查时携带备用。
(四)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报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五)注意事项
(1)考生须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笔试费,记录缴费订单号以便核对缴费情况。
(2)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网络报名流程要求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一旦缴费,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不能再进行改动,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4)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5)报考人员专业、专业大类等参照《2014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
(6)职位咨询电话:新疆广播电视大学组织部,13579226789。
(7)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91-4606779
(六)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为:2017年9月9日,具体详见准考证。
3.打印准考证时间:2017年9月4日起,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报名考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场。
4.笔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命制并答题,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专业技术岗位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
5.笔试加分:
(1)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2)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笔试成绩加5分;
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因个人原因,符合加分条件,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加分且入闱资格审查的,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笔试合格分数线的确定,根据笔试总体情况,由自治区统计局确定。
7.公布笔试成绩及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等事项。在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人员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资格审查;每个岗位达不到规定入闱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若有放弃者,可在笔试成绩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递补。笔试成绩和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新疆电大网(http://www.xrtvu.com)公告。
七、资格审查
新疆电大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通过者将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电大网站上公布。
八、考试
资格审核合格者进入考试环节。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电大网站公布;
2.笔试试卷采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题并答题,闭卷考试,卷面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基础知识及综合能力;
3.笔试加分条件及要求: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④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核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笔试结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及人数3:1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的名单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电大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有关通知,于面试前3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疆电大网站公布。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
2.面试用汉语作答,满分100分,占总成绩60%。面试采取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试讲满分100分,占面试成绩的50%;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占面试成绩50%;
3.试讲和结构化面试同时进行。考生须用电子教案试讲,试讲内容与所报岗位专业一致。面试时间为20分钟,其中试讲时间为15分钟。面试结束,当场公布成绩;
4.按招聘岗位1:1及以下比例进行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截止面试前1天,若有放弃者,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当天,若有放弃者,不再递补。
5.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等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电大网站公布。
6.总分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试讲×50%+结构化面试×50%)×60%。
九、体检
拟录用人员体检由新疆电大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提出申请复查的,由新疆电大另选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有明确体检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考察
(一)新疆电大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推荐聘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应提供拟聘用人员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新疆电大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由校党委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二、公示
确定的录用人员,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电大网站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三、办理录聘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收到反映问题或收到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录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电大报到,当日未报到者,视为放弃。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四、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疆电大网站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疆电大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招聘全过程监督由新疆电大纪检委负责。
监督人:吾甫尔·萨依提
监督电话:0991-8531549。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电大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1.新疆广播电视大学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xlsx(下载)
2.新疆广播电视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下载)
3.2014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doc(下载)
2017年8月22日
1.新疆广播电视大学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xlsx
2.新疆广播电视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