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播州区2017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在职教师公告
为拓宽选人视野,促进优秀教师合理流动,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及职位
计划选调教师70名,其中区外选调20名,区内选调50名(具体选调单位及职位见附件1)。
二、选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选调对象。
区内外截止2017年8月17日在编在岗的正式教师。
(二)区内人员报考条件及加分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7年8月17日以后出生),具有能够在教学岗位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教师资格证(高中教师资格证可报考初中和小学学段,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不得报考高学段学校)。
3.教学业绩加分。
(1)小学六年级统一质量监测任教学科班级平均分排名全区前5名的,分别加6分、5分、4分、3分、2分。
(2)初中七、八年级统一质量监测考试任教学科班级平均分排名全区前3名的,分别加4分、3分、2分。
(3)初中中考任教学科班级平均分排名全区前5名的,分别加6分、5分、4分、3分、2分。
(4)初中中考学生个人总分进入全市前20名、前50名、前100名的,所在班级班主任分别加5分、4分、3分,任课教师(仅限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分别加3分、2分、1分。
(5)中考教师任教学科学生单科成绩在全区排名前3名的,分别加3分、2分、1分。
(6)小学一至六年级教师任教班级学科教学成绩在镇内排名前3名,分别加4分、3分、2分。其中,六年级符合第一款加分的,就高不就低,不累计加分。
(7)上挂城区学校学习的教师,以学校为单位,其任教学科班级平均分排名全校前3名的,分别加4分、3分、2分。六年级加分同第6款。
(8)省级、市级教学名师(不含乡村名师)分别加3分、2分;主持省级、市级教研课题已结题的,分别加2分、1分;青年教师教学技能大赛获奖的,按省市县级分别加3分、2分、1分;优质课省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加6分、5分、4分,市级一等奖、二等奖、县级一等奖分别加5分、4分、3分。本条款所列加分同一类别就高不就低,不累计加分。
(9)近五年年度考核连续三年获得优秀等次的,加2分。
以上(1)—(7)款加分以2017年春季学期期末成绩
为准,不同类别可累计加分。
(三)区外人员报考条件及加分政策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7年8月17日以后出生),具有能够在教学岗位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教师资格证(高中教师资格证可报考初中和小学学段,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不得报考高学段学校)。
3.优质课获奖加分按区内政策执行,就高不就低。
(四)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区内教师基层服务年限不满3年;
2.学校管理和工勤身份的人员;
3.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教材教法考试未合格者;
4.城区学校(不含三岔、苟江)在职在编教师;
5.正在立案审查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6.试用期内的人员;
7.小学教师任教学科班级平均分在镇域内当年挂末的,初中教师任教学科班级平均分在当年期末考试中全区排名后10名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7年8月22日至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8:00(共2天)。
(二)报名地点。区教育局二楼人事教育科。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提供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教材教法考试合格证、获奖证书、年度考核优秀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在职任教单位证明(含任教班级及学科)、加分申请表原件,近期正面免冠l寸相片2张。
2.一至六年级教师镇(乡)域内教学成绩加分由中心学校出具证明;上挂学习教师教学成绩证明由上挂单位出具证明;六、七、八、九年级教学成绩区级排名加分由局教研室出具证明(在加分申请表上相应栏目签字盖章)。
外县(市、区)教育系统报考人员需持当地县级人事和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报名考试费150元。
4.具备加分条件的,需提供加分申请表(除审核意见外一律用电子打印)和相应佐证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超过报名时间提供的佐证资料一律不予认可。
5.区内报名人数不足3:1比例的,取消或调减该招考学科计划;区外报名人数不足3:1比例的,面试成绩达80分(含)以上的,根据学段及学科选调计划数从高到底按1:1确定考察对象,80分以下的,不予进入考察环节。
四、考试
本次考试不设笔试,只设面试,方式为说课,满分为100分。
(一)面试时间。2017年8月25日上午9:00。
(二)面试地点。遵义市第五十五中学(原遵义县第八中学)。
(三)说课范围及时间规定。初中说课内容为初中八年级教材,小学说课内容为六年级教材。备课时间20分钟,说课时间15分钟(备课时不准带教材、教参和教辅资料入备课室)。
(四)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相关规定计算考试总成绩。即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成绩。根据招考职位学科计划总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报考同一职位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面试成绩相同的,重新面试,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
五、考察
考察由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内容进行考察,注重工作实绩。考察合格人员分学段、学科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选择岗位。考察中发现有不合格的,不确定为拟调人选,空缺职位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面试、考察合格的人员,根据其择岗情况确定拟调人选,并在播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播州区教育局、播州区人社局等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办理手续
对选调人员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选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其选调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城区学校考调。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八、纪律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均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各单位在教师报考过程中为其提供虚假教学成绩证明的,对学校和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一律先免职后处理。
区教育局人事教育科:0851-27220669(咨询电话)
区教育局纪检监察室:0851-27220627(监督电话)
九、本公告由遵义市播州区城区学校公开选调在职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1.遵义市播州区2017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在职教师计划表
附件2.遵义市播州区2017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在职教师报名表
附件3.遵义市播州区2017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在职教师加分申请表
遵义市播州区城区学校公开选调在职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8月17日
附件1.遵义市播州区2017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在职教师计划表.xls
附件2.遵义市播州区 2017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在职教师报名表.docx
附件3.遵义市播州区 2017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在职教师加分申请表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