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川县教育局关于公开考调四川省青川中学校教师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拟公开考调10名教师充实到四川省青川中学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考调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0名。其中高中生物教师1名、高中政治教师2名、高中历史教师1名、高中地理教师1名、高中音乐教师1名、高中体育教师1名、高中物理实验员1名、高中化学实验员1名、高中生物实验员1名。
二、考调范围
符合本公告考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县内财政全额拨款的学校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考调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政治思想素质好,工作扎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热爱学生,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2.教学效果好,近三年在本县同年级同学科中处于中上水平(报考高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员岗位人员可不受此条件限制)。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学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所报考岗位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4.在编在岗满3年及以上。
5.服从考调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岗位职称聘任安排,不保留原待遇。
6.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能适应报考岗位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8.本县乡镇人员报考的,须符合有关服务期限政策规定。
9.符合回避有关规定。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尚在新聘用试用期(见习期)的或其他原因未转正的;
5.其他按政策规定不符合调动条件的。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调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自2017年8月21日至23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青川县教育局人力资源股;联系人:李春蓉;联系电话:0839-7205150。
4.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1)《青川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验退)。
(3)其它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明材料。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所教学科业绩证明、人员身份证明、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及书面同意报考证明等。
(4)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同底彩色证件照3张。
(二)资格审查
青川县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考调下一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过程,报考者如隐瞒相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考调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本次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组织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青川县教育局会同青川中学共同组织实施。
(五)体检
青川县教育局根据考察情况,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执行。
(六)公示和办理手续
体检合格的拟调人员名单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调和聘用的,报经审批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调动等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调动资格。
五、纪律监督
本次考调按照《青川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管理规定(试行)》(青委组〔2012〕70号)有关考调政策规定进行。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凡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六、本公告由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考调岗位的具体条件,由青川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7206543
青川县教育局0839-7205150
监督电话: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7201356
青川县纪委、监察局0839-7202492、7202525
附件:《青川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川县教育局
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