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师厅 〔2012〕2号)精神,现将《河南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办法》和《河南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岗位设置》(见附件)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希望各地、各高等学校大力宣传,广泛动员,引导和鼓励优秀大学毕业生积极报名参加特岗教师的招聘工作。
附件:1河南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办法(通知后为附件).doc
2. 河南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岗位设置.xls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河 南 省 财 政 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