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2017年招聘公告
根据市教委建立市级优质教育资源统筹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作为北京市级优质教育资源统筹学校,服务于北京市基础教育事业。现根据办学需要,拟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根据北京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我校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具体招聘要求及程序说明如下:
(一)招聘计划
按照市教委核准的编制数,拟定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2017年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公开招聘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2017届毕业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4.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毕业时能如期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6.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7.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2017年北京市进京落户条件;
8.社会人员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档案关系均在北京市;
9.招聘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程序
1.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查阅《2017年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公开招聘岗位表》,需要咨询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时,请报考人员与学校办公室联系(联系方式:66526010)。
2.简历投递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进行报名,应聘人员请将简历提交到邮箱(sdszxb@163.com)。
3.资格审查、笔试通知
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发放笔试通知。具体笔试时间及参加笔试人员将会电话或邮件通知。
4.考试安排
公共科目及专业笔试内容为教师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按照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人选依据笔试人员的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按照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择优确定。
6.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7.公示
在网上进行公示,原则上不少于7个工作日。
8.其他规定
(1)考生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本次公招全过程,如出现证明材料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生,一律取消相应资格,对于证明资料造假的考生将通报其所在学校。
(2)对于受聘毕业生在本学校本岗位服务期不少于5年。
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
2017年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公开招聘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