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2017年统一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公告(第一轮)
根据《贵阳市2017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清镇市资格复审公告》规定,8月7日、8月8日已对符合资格复审条件人员进行了现场资格复审,但因部分岗位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需要递补,根据《贵阳市2017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规定:“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在报考该岗位最低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各科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的原则,拟对部分岗位需要递补人员进行递补,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一并递补。
一、递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清镇市2017年统一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进入资格复审第一轮递补人员名单》
二、复审时间:2017年8月10日上午9:00—下午17:00;
三、复审地点: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清镇市百花路29号,旅游学校旁)
四、资格复审提交的资料
《报名信息表》清镇市教育局已统一打印,考生不用自行准备,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带在线打印的《笔试准考证》、毕业证书(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相应层次及学科教师资格证、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粘贴在《报名信息表》的下方,粘贴时请用固体胶);此外,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还须提交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证明需明确表述同意该考生报考并在该考生被录用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事手续)(见附件2)。
所学专业为小学教育、初等教育、基础教育、综合教育等未明确专业学科方向的专业需出具学校总院或总院教务处的学科方向证明;分院教务处出具的证明需加盖总院或总院教务处公章。同时提供学科成绩单。
报名时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需提供离职证明。报名时没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其他注意事项按照《贵阳市2017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清镇市资格复审公告》及相关规定,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作自动放弃,责任自负。目前,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清镇教育网已关停,今后均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z.gov.cn/)首页“清镇新闻”栏目下的“通知公告”中发布公告,请及时关注,因考生未阅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附件:附件1.清镇市2017年统一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示例)+++
清镇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9日
附件1.清镇市2017年统一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