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采取随机抽题、评委现场亮分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全部结束后公示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三)体检
小学教师体检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幼儿园教师执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令第76号)规定标准。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用资格。
(四)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通过东河区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五天。公示期间,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应聘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补录
对主动放弃拟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及在公示期间被反映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应聘者,取消录用资格,并依次补录。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7年8月10日——8月12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包头市东河区同道小学(东河区利朗路)。
(三)报名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东河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东河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信息采集表》,有加分因素的考生需填写《东河区2017年招聘教师加分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报考幼儿园教师的非师范类毕业生提供教心学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非师范类院校的师范类专业报考者须提供学籍成绩单;
4.“三支一扶”等服务期满项目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服务期满未取得合格证的需提供人社部门证明;
5.近期同一底片免冠大一寸彩照四张;
6.中小学、公办幼儿园聘用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的证明材料,并由单位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在办理报名手续时,工作人员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收费标准:
报名费及考务费每人70元。2017年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低保家庭考生(报名时提供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不收取报名费和考务费;2016年的高校毕业生收取报名费和考务费的50%。体检费用根据体检医院标准另定,费用自理。
(五)领取准考证:
考生请于2017年8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携带身份证及缴费凭证到东河区同道小学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五、工资待遇及聘用管理
(一)工资待遇:
1.小学教师:经考核合格被录用者,试用期一年,享受我区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实行合同制管理。
2.幼儿园教师:经考核合格被录用者,试用期六个月,实行合同制管理,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2300元/月(含各类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
(二)被录用者在试用期内,经所在单位考核,主管部门认定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者,予以解聘。
六、其他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做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记入诚信档案。
2.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考期间必须畅通,电话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影响本人招聘的,后果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东河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监督电话:区教育局:6166069,区人社局:4388706。
东河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2017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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