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2017年公开招聘学前教育阶段教师公告
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教育阶段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和考察、公示、选岗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岗位
2017年公开招聘城乡幼儿园教师200人,其中城区幼儿园60人(一幼25人、二幼10人、三幼10人,城关幼儿园10人、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5人)、乡镇幼儿园140人(各乡镇依据岗位计划数,要保证2017年新出列的18个贫困村,23所附设幼儿园或幼儿班学前教育阶段专任教师配备)(详见附件一《蒙城县2017年公开招聘学前教育阶段教师岗位计划表》)。
四、招聘条件与要求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中专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详见附件一《蒙城县2017年公开招聘学前教育阶段教师岗位计划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二)现役军人;
(三)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7年8月11日至13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地点:蒙城县第八中学综合楼二楼
咨询电话:0558—76230160558—7638495
(三)报名时,报名人员须携带下述材料:
《蒙城县2017年公开招聘学前教育阶段教师报名表》(附件二),并填写完整;
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和岗位所需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符合加分条件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同底版小2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3张。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并记录个人档案。报考者须缴纳报名费笔试每人90元。
(四)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五)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8月14日上午8:00—11:30改报其它岗位。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经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发给准考证,报考者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工作的全过程。
七、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8月19日。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领取准考证时间:2017年8月18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4、领取准考证地点:蒙城县第八中学综合楼。
5、主要内容:考试科目为《教育教学理论》占30%、《学科专业知识及活动设计》占70%。《教育教学理论》:内容包括教育类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及应用;《学科专业知识及活动设计》:主要为所报学科《课程标准》、学科专业知识等,不指定参考资料。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
6、考生加分事宜
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察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察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政策规定予以加分。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于报名同时,携带相关证书到报名地点申报加分事宜。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蒙城教育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笔试成绩增加2分,逾期不再补办。
笔试结束10天后在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以及蒙城教育网公布笔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