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柞水县建立健全教育管理机制促进教育健康发展若干规定》和《柞水县城区学校公开遴选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经县科教局会议研究决定,2017年暑期为城区部分小学幼儿园公开遴选学科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
1.城区第三小学9名,其中语文5名、数学2名、英语1名、体育1名;
2.城区第一幼儿园6名(五大领域);
3.城区第三幼儿园4名(五大领域)。
二、选聘原则
岗位需要,编制许可,双向选择,择优选能,公开公正,平等竞争。
三、选聘对象
本县小学幼儿园正式在职教师。
四、基本条件
1.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品行端正,关爱学生,无不良师德表现记录,无违纪违规行为。
2.具有现代教育理念,业务精湛,富于创新,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3.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师以上学历,所学专业或近年来任教学科与应聘岗位相同,有5年以上教龄,年龄不超过45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在一线教学岗位任教。应聘小学岗位教师须具有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且在小学任教,近三年来教学成绩在全县教育质量综合检测评价中居中游以上位次(县上未统一组织检测科目以镇内检测成绩为准);应聘幼儿园岗位教师须具有学前教育或以上教师资格且在幼儿园任教两年以上。应聘教师所任教学段以县科教局文件为准。
4.身心健康,能适应所应聘岗位。
五、招聘形式及程序
1.公布招聘信息。在柞水县政府网站和县城公告栏发布公告。
2.报名与资格审查。应聘人员自愿到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人事股报名,报名时持个人申请(学校签注同意意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工作分配和现工作岗位文件复印件、近三年任教学科证明、近三年教学质量证明(教研室出示)、彩色2寸照片1张,由工作人员依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者方可报名,各学科选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2。
3.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卷面100分,主要考察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不指定教材,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列,各学科选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最高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教育教学能力。笔试面试成绩按5:5计算总分。
4.公示拟聘人选。根据招聘名额,按总分由高到低(总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县科教局对拟聘人选进行职业道德考察。
5.确定聘用对象。经公示无异议、考察无劣迹的拟聘人选即确定为聘用对象,由县科教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招聘时间与地点
工作内容 |
时 间 |
地 点 | |
公布招聘信息 |
8月3日 |
县政府网、县城公告栏 | |
报名与资格审查 |
8月7日-9日 |
科教局人事股 | |
考试 |
笔试 |
8月15日上午9:00-11:30 |
地点待定(8月14日到科教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
面试 |
8月16日上午9:00开始 | ||
公示拟聘人选 |
8月17日-21日 |
县城公告栏 | |
确定聘用对象 |
8月22日 |
县科教局 |
以上时间节点的工作内容请各位教师关注并按时参加,不再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4343581
柞水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