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人员通过笔试、面试的办法择优聘用。
(一)笔试。笔试主要考查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通过资格初审合格者请于2017年8月12日下午,凭本人身份证及网上报名序号到响水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为90分钟,具体时间、地点等见准考证。
1.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后1个工作日内在响水教育网公布。
2.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招聘计划的2倍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尾同分者跟进),不足的按实进入面试。
(二)资格复审。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参加面试人选在响水教育网公布。因个人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人员参加面试。所有入围面试人员须凭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教育局人事科领取面试准考证,并缴纳面试费100元,面试准考证具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音乐、体育、美术教师招聘面试分为微型课(60%)、答辩(20%)和个人技能(20%)展示3个部分(其中个人展示项目自选,除钢琴外,器材自备),其他教师招聘面试分为微型课(80%)和答辩(20%)两个部分,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告知考生。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四)总成绩。将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累计作为考核总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并向社会公示(如出现同分现象,取笔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另行加试,加试形式、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考察具体要求及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检参照《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考察标准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标准执行。
(三)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选岗人员名单。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个人明确放弃或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等情形的,在笔试和面试均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同分取舍办法和相关程序同前)。
五、签约、选岗与聘用
(一)选岗
根据总成绩,分职位类别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同分取舍办法和相关程序同前),自主选择岗位。选岗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应聘资格。
选岗结束后不再递补。
(二)签订就业协议
选岗结束后办理签约手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由县教育局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补充协议书》。
(三)办理聘用手续
所有签约人员的个人档案须于2017年8月20日前寄送至响水县教育局档案室,并凭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到响水县教育局人事科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证件不全、手续不完备、档案未转入、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经复审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办理手续。
招聘人员在本县服务期按照中共响水县委办公室,响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的规定》(响办发〔2017〕18号)执行。
六、待遇
被聘用人员经县相关部门审批后办理编制手续,享受我县同类教师同等待遇。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
县人社局0515-86862328;
县教育局0515-86875992。
八、招聘工作咨询
响水县招聘教师面试及相关招聘工作咨询电话为:
县人社局事管科:0515-86878566;
县教育局人事科:0515-86781028。
本次招聘相关政策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响水县教育系统部分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2.响水县教育系统部分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3.响水县教育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人才报名表
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响 水 县 教 育 局
2017年 7月31日
响水县教育系统部分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