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阜宁县驻城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方案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缓解驻城部分中、小学师资紧缺问题,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农村中小学公开选调部分教师。
一、选调单位、学科、岗位及人数
面向农村小学选调的学科岗位 | ||||||
选调单位 |
实小集团 |
附小集团 | ||||
学科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人数 |
9 |
9 |
4 |
3 |
3 |
2 |
岗位 |
教师岗位 |
教师岗位 |
面向农村中学选调的学科岗位 | ||||||||||
选调单位 |
实验初中 |
明达初中 | ||||||||
学科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生物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生物 |
历史 |
人数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岗位 |
教师岗位 |
教师岗位 |
面向优秀顶岗人员的学科岗位 | ||||||
选调单位 |
实小集团 |
附小集团 | ||||
学科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人数 |
3 |
3 |
1 |
1 |
1 |
1 |
岗位 |
教师岗位 |
教师岗位 |
全县农村在编在岗小学、初中教师(含实验学校初中部、普通中学初中部教师)。
三、报名条件
所有报名人员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在我县农村工作,教龄满5年(含顶岗年限);
2.近五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3.近3年(2014.8.31-2017.7.1)每年病事假累计都不超过15天。
上述年限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日
四、选调办法及程序
选调办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各学科选调人数,采用笔试形式,择优选调。
选调程序:
1.组织报名
①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农村小学的在编在岗人员,只能报考面向农村小学的选调学科岗位;
农村初中的在编在岗人员,只能报考面向农村初中的选调学科岗位;
借用人员在编制所在学校报考相应的选调学科岗位;
面向优秀顶岗人员的学科岗位,由实小、附小集团参照上面的三个报名条件,在本年度顶岗获得集团综合考核优秀的人员中依计划、分学科(按顶岗时任教的学科定)、按考核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或通过微型课评比确定人选。如遇自动放弃的,可在考核优秀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②报考者可跨学科报考,学校同意报考的须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由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报考证明一律由编制所在学校出具)。
③报名者于2017年7月20日——7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携带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学校证明、近期免冠同底2寸照片2张到县教育局人事科202报名。
2.资格审查
县教育局组织资格初步审查。经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按自动放弃论处。
3.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主要考查教育学、心理学及本学科专业知识。
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确定选调对象
①根据选调计划分学段、分学科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分别确定录用人员;总分相同的,实行积分制,积分高的优先(积分细则另附)。
②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对选调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中出现的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选调资格。
③录用顺序。各学科拟选调人员确定后,分别按中、小学报考人员的总分排序,依次选岗。
5.公示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查实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在替补。
6.办理相关调动手续。选调的学校如果没有空余岗位,被选调的人员实行高岗低聘。
五、纪律监督
整个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全程参与监督。监督举报电话:87386412(县人社局)、89716106(县教育局),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点击这里下载附件:附件1、附件2
附件1:2017年县城中小学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
附件2:学校同意报考证明的样式
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 宁 县 教 育 局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