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密山市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加快建设结构合理的幼儿教师队伍,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2014]63号)规定,经密山市政府批准,拟在密山市辖区内公开招聘50名公办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与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在招聘计划范围内,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审批等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拟招聘幼儿教师50人,其中:蓝天实验幼儿园10人、太平乡中心幼儿园8人、知一镇中心幼儿园6人、杨木乡中心幼儿园4人、承紫河乡中心幼儿园1人、兴凯湖乡中心幼儿园2人、白鱼湾镇中心幼儿园3人、当壁镇中心幼儿园2人、二人班乡中心幼儿园4人、黑台镇中心幼儿园2人、连珠山镇中心幼儿园2人、富源乡中心幼儿园3人、兴凯湖水产养殖场幼儿园1人、裴德镇新村中学附属幼儿园2人。
三、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工作,志愿服务于基层,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2、必须具备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条件,身心健康、五官端正,热爱教师职业,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3、具有黑龙江省密山市(包括密山辖区内的农垦系统)户籍;
4、应、往届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幼儿师范教育和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
5、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6、报考人员的相关报名资格佐证材料必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者、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学籍者、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一律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未经现场确认的报名无效。
2、报名人员应提交《密山市2017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一份;《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一份;近期同版一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提供下列证件、材料:①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②户籍本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本复印件要求将户主和本人户籍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各一份;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⑤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⑥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⑦“项目生”主管部门出具的符合鸡政办发〔2014〕21号文件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证明材料。报名时未提供“项目生”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不能享受相关政策性加分。
3、本公告中的“项目生”,是指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不含“村村大学生培养人员”)服务期满三年内且考核合格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简称“项目生”)。
4、报名时间:2017年8月14日—8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5、报名地点:密山市教育局人事股(一楼)。
6、考务费用:报名费、面试费免收。体检费以医院实际发生费用在体检时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
7、报名结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报请领导小组确认后,允许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
五、考试
(一)笔试。笔试采取标准化考试的方式进行。内容根据幼儿园教师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学前教育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教材教法(包括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等。教材选用黑龙江省幼儿园用书(五大领域:语言、科学、艺术、健康、社会)教科书,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或QQ群告知考生。
笔试合格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如拟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则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数量。若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员数达不到1:3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研究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及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示时间:笔试第二天,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地点:密山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msedu.gov.cn/)、市教育局办公楼前公示板。
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他物品一律不准带入座位,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温馨提示: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市招聘领导小组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妥善保管好准考证,面试时还要使用。
(二)面试。面试采取试讲和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组织协调能力、分析理解及解决问题能力、应变能力与稳定性、知识面、专业理论知识和举止仪表等,技能包括语言、舞蹈、音乐、写字、美术、器乐等)。
(1)讲故事(20分):内容自选,要求必须使用普通话,时间3分钟之内。
(2)舞蹈(20分):成人舞蹈与幼儿舞蹈不限,时间5分钟之内。伴奏带(U盘)自备。
(3)写字、美术(20分):现场命题,钢笔字、儿童简笔画,时间60分钟。考试机构提供4开画纸和A4方格纸,其他绘画辅助工具材料自备。
(4)弹唱(30分):儿童歌曲一首,钢琴伴奏,边弹边唱,时间5分钟之内。
(5)试讲(30分):现场在黑龙江省幼儿园用书教材内抽取主题,围绕主题自主设计一节情景模拟课,时间8分钟之内。教案用纸由考试机构提供,备课用具自备。备课时间40分钟。
面试总成绩为120分,低于72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要求及注意事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地点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或QQ群告知考生。
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