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核。面试合格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提交区招聘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
(四)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六)公示。体检及考察合格者在龙湖区政府网站及龙湖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本次招聘教师办理聘用手续时,须与招聘学校约定5年服务期,期间个人违约解除人事关系的,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标准由用人单位与个人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六、其他事项
(一)递补。因下列情况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应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限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招聘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公告由区招聘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发布公告等事宜的网站及联系电话
龙湖区政府网站http://www.gdlonghu.gov.cn
龙湖教育信息网http://www.stlhedu.net/
联系电话:0754-88831114
附件:1、2017年龙湖区教育局属下学校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岗位表
2、2017年汕头市龙湖区教育局属下学校招聘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报名表
下载附件
中共龙湖区委组织部龙湖区人社局龙湖区教育局
2017年8月1日
2017年汕头市龙湖区教育局属下学校招聘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公告.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