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安徽省2012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面试工作的通知
皖教秘师〔2012〕40号
各有关市、县(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做好安徽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面试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皖教秘师〔2012〕28号﹚,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工作原则
面试工作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领导和设岗市教育、人社部门指导、监督下,由设岗县(区)组织实施。面试工作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2.统一政策、规范程序、有效监督的原则。
二、面试对象确定
面试对象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设岗县(区)为单位,分学段按学科岗位计划数(见附件)确定。计划数为10个及以下的按计划数的1:2、计划数为11-20个的按计划数的1:1.8、计划数为21-30个的按计划数的1:1.6、计划数为31个及以上的按计划数的1:1.5,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拟参加面试人员初步名单于7月12日通过安徽教育网和教育部“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向社会公布;在各设岗县(区)资格复审的基础上,于7月20日通过安徽教育网和教育部“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向社会公布具备面试资格人员名单。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各设岗县(区)于7月21日在县(区)教育网上公布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7月25日前完成面试工作。
四、面试实施
面试实施方案由设岗县(区)教育、人社部门制定,报设岗市教育、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基本素养、仪表举止和逻辑思维、协调应变、语言表达能力以及教学岗位必备的素质等,面试试题由各设岗市教育、人社部门负责统一命制,全天使用同一个题本,满分为100分。
面试按以下程序进行:
1.人员报到和抽签排序。参加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均为原件),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封闭管理(工作人员须进一步审核参加面试人员的资格)。采取现场抽签的办法确定面试顺序。
2.面试实施的方式。面试由主考主持,由主考或副主考提问,提问按面试题本要求进行。面试考官组于每天第一场面试开始前半小时熟悉题本。每人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各面试考官组对第一位参加面试人员组织试评,以统一评分尺度。
3.面试成绩的评定。每位考官根据报考人员的答题情况,按照评分标准和要求,独立评分。面试的计分方法为:对考官评出的分数,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合计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所得出的平均分数(保留一位小数,四舍五入),即为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
4.面试成绩的公布。由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的计分方法,计算出报考人员的成绩,签署姓名,再经现场监督人员复核并签字确认后,由主考审核签字,当场向报考人员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各设岗县(区)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按百分比合成后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分学段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考核、体检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中《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于面试结束后2日内在各设岗县(区)教育网发布,并于7月27日前报送省教育厅师资处备案,同时报送分学段分学科岗位空缺数。
五、面试考官抽调
在设岗市指导下,由各设岗县(区)负责统一抽调人员并组建若干个(根据面试人数、天数确定)面试考官组。每个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主要由县(区)教育、人社部门负责人、学校领导和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的专家(每组不少于4人)组成。面试考官组设主考、副主考各1名,由县(区)教育或人社部门负责人担任主考。同时设监督员、计分员、计时员各1名和面试引导员等其他工作人员若干名。面试考官分组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
六、有关要求
1.各设岗县(区)在办理参加面试人员确认手续时,要做好各个具体环节的工作衔接,并将纪律、各项具体规定和要求等告知报考人员,同时提醒、督促其务必严格遵循。
2.凡面试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属于国家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必须实行回避。
3.在面试考官上岗前,要组织专门业务培训,强调纪律,规范操作,以确保考试的公正性和面试质量。
4.建立和完善面试工作责任制度,认真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应本着对报考人员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面试工作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面试期间,所有考官、工作人员和参加面试人员一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面试场所。切实做好面试命题的保密工作,对造成失、泄密的,要按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严肃处理。
5.各设岗市、县(区)要加强对面试题本和面试成绩的管理工作,按规定做好接送、运转、保管和回收、封存工作。
6.严格执行招聘工作有关规定,严肃考试纪律和工作纪律,有效防止和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发生,确保面试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
联系电话(传真):省教育厅师资处0551-2822080
电子邮箱:sfc@ahedu.gov.cn
监督电话:省教育纪工委0551-2827720
附件:安徽省2012年分县(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岗位计划(第一批)
二○一二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