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原人事厅、编办《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2009]7号)、《关于做好全省农村义务教育特岗教师服务期满留用等工作的通知》(皖教师秘[2011]53号)和县政府办《关于转发〈金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服务期满考核留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金政办[2012]40号)精神,为全面掌握我县2009年招聘、服务期满特岗教师服务期间的基本情况,科学评价服务期满特岗教师工作,做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的工作岗位安排,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考核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基本原则,结合本县实际,以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调动广大特岗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以积极鼓励其长期在我县农村中小学扎根立业为宗旨,努力营造良好的用人环境。
二、考核对象
2009年8月招聘,到2012年6月底一直在岗的特岗教师。
三、考核内容
(一)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1、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积极进取、顾全大局、爱岗敬业,团结同事、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2、工作勤奋、教学严谨,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扎实做好教育教学及班主任等各项工作。
(二)学习、培训情况
1、按要求参加省、市、县、乡(学校)组织的各类培训,学习效果显著。
2、积极参加校内外教研活动,每年主讲公开课2-4节以上,撰写1篇以上教育教学论文和2篇以上教学反思总结。
3、虚心好学,主动听课,每年听课达相关要求;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有摘录教育、教学信息资料笔记。
(三)业务能力情况
1、能胜任所任教学科的教学工作。
2、能熟练撰写教案。
3、能按要求批改作业、辅导学生、开展课外活动等。
(四)工作业绩情况
1、教学成绩(以中考或学年统考成绩及辅导学生竞赛、课外活动取得的成绩为依据)。
2、教科研成果(以本人所提供的有关证件为依据)。
3、受表彰奖励情况(以本人所提供的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为依据)。
四、考核时间、程序及办法
(一)考核时间
2012年6月10日至6月20日
(二)考核程序
1、县成立考核工作领导组,制定考核方案文件等;
2、以中心学校为单位成立考核小组,制定考核细则,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特岗教师的考核工作;
3、被考核教师本人及所在学校要下载并据实填写《金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任教服务期满考核登记表》;
4、及时通知被考核教师撰写工作总结,按要求做好考核相关准备工作;
5、被考核教师服务学校配合中心学校对本校纳入考核的特岗教师进行考核,按考核内容认真逐项考评;
6、中心学校结合学校意见,分别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等级。三学年度考核均为“优秀”的,任期考核定为优秀等次。凡查实属以下五类对象的,考核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①学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的;
②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影响等违反师德行为的;
③在一年内连续旷工15天、累计旷工30天的;
④不服从工作安排,经教育不改,造成对学校、教育主管部门不良影响的;
⑤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7、公示考核结果,中心学校上报考核材料;
8、县考核领导小组审查考核结果,确定期满留用对象。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1、考核为优秀等次特岗教师,作为今后评先评优、晋级提拨的重要依据之一。
2、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特岗教师,服务期满本人要求继续留在农村学校任教者,予以留用。
3、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不再留用。
六、工作要求
1、各中心学校要高度重视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的考核工作,要及时成立考核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工作。各中心学校要严格以2009年特岗教师招聘文件上的人员为依据,按要求对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进行考核,并形成客观的考核结论和鉴定意见,为县考核小组提供真实的考核依据。
2、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特岗教师,凡愿意留下继续在农村学校任教的,本人必须书面申请自愿留任,服务学校、中心学校签署同意留用意见,否则,不予留用。
3、各中心学校按本方案认真组织考核,附件2、3、4及个人留任申请等材料于6月20日前上报县教育局人事股,附件2、4并发送电子版至1052632344@qq.com,个人材料严格按原招聘文件顺序收交。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工作的领导,成立金寨县教育局特岗教师考核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张亮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金寨县教育局
二O一二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