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由沅陵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县纪委监察局配合实施。
(1)笔试(占60%):笔试总分为100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占80分、公共知识占20分。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根据不同学科确定。公共知识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及时事政治等。笔试均不指定教材。笔试结束,按招聘学科笔试成绩高低排名,报考同一职位出现面试最后一个名额的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名单在沅陵县政府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达不到60分不列入面试对象)。
①笔试时间:2017年8月8日上午9:00—11:00
②笔试地点:沅陵县第一中学
考生于8月7日到县人社局领取准考证。
(2)面试(占40%):面试总分为100分。其内容分说课、必答题或才艺展示。根据招聘学科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达不到60分不列入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与面试总成绩(两项成绩分别不得低于60分), 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招聘学科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报考同一职位出现最后一个名额的总成绩相同的应聘人员,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列)。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学科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递补不超过2次),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5、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由县教育局和相关部门联合实施。
6、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7、聘用与管理
(1)聘用: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 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县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按程序办理正式进人手续,县教育局与被录用的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凡被录取的考生,不服从分配或自愿放弃分配的,则按该学科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录(面试成绩60分以上,体检合格)。
(2)管理:本次被招录的对象列入本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按该学科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分配。凡报考录用的对象,需服从县教育局的岗位安排。被录用的对象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一年,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5年后才能调离本县,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招聘人员相关待遇
享受所在单位在职教师同等待遇。
六、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2、报考过程中有关本次公开招聘的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沅陵政府网站公告,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3、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或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4、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其它未尽事宜,由沅陵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相关政策由沅陵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745—4227265
县教育局0745—4222045
县 编 办0745—4266113
沅陵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