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考岗位的所有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均参加面试,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成绩名单在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区域内及网站(网址:http://www.nnda.gov.cn/)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将以书面形式由文体教育局通知面试人员。
2.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3.因考生缺考或其他原因,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考察人选。
六、专业技术水平评鉴
需进行专业技术水平评鉴的由南宁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开展。专业技术水平评鉴良好及以上等次的方可确定为考察人选。
七、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组织面试加试,分数较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
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察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经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应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后序人员。
八、体检
(一)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二)参加体检人员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三)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四)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原则上,复检不得在原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体检、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六)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经开区管委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考核、体检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分别在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和办公区域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经开区劳动人事局将及时进行复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经开区劳动人事局审核后办理调动或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批办,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纪律与监督
参与招聘的各单位(部门)人员要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遵守组织纪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完成招聘各阶段工作。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二)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名人员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3.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人事、教育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7.违反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监督工作小组要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十一、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费用,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经开区文体教育局咨询电话:0771-4950207;
经开区劳动人事局咨询电话:0771-4518838;
经开区纪检监察审计局监督举报电话:0771-4518413。
附件:1.2017年秋季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校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2.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局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文体教育局
2017年7月14日
1.2017年秋季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校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2.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