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杞县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人员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0名教师。
一、报考单位和名额
杞县乡镇幼儿教师21人,杞县乡镇小学教师119人,杞县乡镇初中教师60人。(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见附表)
二、招考范围及对象
1、幼儿教师需具有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2、小学教师需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⑴全日制普通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⑵杞县籍的全日制师范毕业生,同时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初中教师需具有全日制普通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相对应专业的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三、报考资格及条件
(一)报考人员需具有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年龄35周岁以下(杞县籍的全日制师范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截止日期以2017年7月1日为准;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和学历;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违规正在接受调查的;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杞县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和在职教师;
6、首次聘用未满三年的;
7、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7年7月17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二)报名地点: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报名办法:
1、高等院校毕业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相应的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同时交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照片6张,由本人到报名地点报名;
2、杞县籍的全日制师范毕业生报名时需携带个人档案;
3、应试者是在职人员的需同时提供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
4、报名时应提交由本人填写的《杞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5、报考时按报考流程进行资格审查、缴费。
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岗位有其他要求的,须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应达到3:1以上。达不到3:1的,根据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及考生本人意愿,采取协商的方式予以调剂。调剂后仍达不到3:1的,需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核减后仍达不到的,该岗位不再招聘。
(五)本次招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作不良记录登记,3年内不准在杞县报名参加所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考。
(六)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按规定缴纳考务费60元。
(七)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信息确认表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