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专业知识》两科,一套试卷,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等内容。教育专业知识科目为《教育基本理论》(包括教育心理学、教育学、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等,分高中教师和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两套试卷)。
2、笔试时间:2017年7月29日上午进行。笔试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3、加分规定: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以下人员实施加分:在平桥区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并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在平桥区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预征大学生士兵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者,只享受一次加分。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笔试成绩再加2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在2017年7月28日下午17:00前提交相关证书、证明,逾期不再受理。
预征大学生士兵(符合户籍报考要求),男性要求23周岁以下专科毕业生或24周岁以下本科以上毕业生,女性要求22周岁以下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年龄计算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报名时凡符合预征大学生士兵条件的男性大学毕业生除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外,还须提供《兵役登记证》或《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未办理兵役登记的请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网上兵役登记。网址:www.gfbzb.gov.cn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并在报名表上填写是否同意参加应征入伍。在报名结束后,凡本人同意参加应征入伍的男性大学毕业生由区征兵办统一组织体检政审,对合格人员发放《预征入伍通知书》;女性应届大学毕业生由市征兵办按相关规定发放《预征入伍通知书》,作为先期预征对象。预征大学生士兵参加公开招聘笔试后,凭《预征入伍通知书》给予笔试加分,享受加分奖励后拒绝入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征入伍后,服役年限计入工龄,退役后回原单位工作。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平桥新闻网公布。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17年8月6日上午进行。面试地点及要求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人选的确定:报考高中教师的,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报考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根据笔试成绩,分专业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遇有末位成绩出现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平桥新闻网公布。
进入面试的人员于2017年8月5日上午8:00至12:00和下午15:00至18:00持本人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到现场报名点领取面试通知单。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方式:报考高中教师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相应学科高中课本知识。报考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说课内容为相应学科小学、幼儿园课本知识,面试满分为100分。
4、面试成绩计算:报考同一专业分在不同考场的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采取加权平均法计算。加权平均法计算办法为:用本专业应聘人员有效原始面试成绩的总平均分,分别除以该专业各考场应聘人员面试原始成绩的平均分,求得各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用各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分别乘以本考场应聘人员的原始面试成绩,所得结果即为加权后该应聘人员的最终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在平桥新闻网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加权后的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小数。考试总成绩在平桥新闻网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遇有比例内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顺序等额确定人员;如仍相同,则按出生日期早者优先的顺序等额确定人选。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职位缺额的,从报考同一专业(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在平桥新闻网公布。
体检的内容和办法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在平桥新闻网公布。在考察中,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缺额的,从报考同一专业(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考察时需调取本人档案(在职人员不办理调动,自行协调调档事宜),凡在规定时间提供不出个人人事档案或档案中出生年月有涂改现象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桥新闻网公布,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公示期满15日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依据本人报考专业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挑选聘用学校。若同一专业有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人员,则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挑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学历层次高者优先挑选;如仍相同,则按出生日期早者优先挑选。
所有聘用人员实行岗前培训后上岗,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签定在被聘用单位服务期不低于5年的协议(在聘用岗位服务不满5年的不得借调、调动)。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员为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首次就业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入编手续;不合格的,经区教体局同意并向区人社局备案后,用人单位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纪律与回避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坚持原则,规范程序,做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要坚持公示制,实行阳光操作。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实行回避制度。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由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平桥新闻网(http://www.xypq.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设立咨询电话:
0376—3702769(平桥区人社局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376—3800293(平桥区教体局人事股)
附:1、信阳市平桥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2、信阳市平桥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信阳市平桥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