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7年无锡市惠山区公开招聘教师(二)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7年无锡市惠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二)笔试成绩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根据《2017年无锡市惠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二)公告》要求,在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现就有资格复审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㈠复审时间、地点
1、复审时间:2017年7月11日(周二)上午9:00-11:00半天。逾期未到现场复审和资格复审未通过均视作资格复审不合格,空缺岗位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复审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教育局一楼会议室(无锡市惠山区堰桥文惠路18号)。
㈡复审材料要求:
递交一份《2017年无锡市惠山区公开招聘教师(二)复核信息表》(见附件1,网上下载,用A4纸打印),并提供符合公告中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1、报考岗位代码A01-A04的考生所递交材料:
条件 |
身份证 |
户口薄 |
本科毕业证书 |
研究生毕业证书 |
教师资格证书 |
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
备注 |
1 |
√ |
√ |
√ |
|
√ |
|
报考小学语文学科的需提供普通话二甲证书 |
2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4 |
√ |
|
√ |
√ |
√ |
√ |
注:①教师资格证书如暂未取得,请提供笔试、面试合格证明或受理单
②2017届毕业生如暂未取得毕业证书,请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报考岗位代码B01-B03的考生所递交材料:
提供以下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学校和考生签订的聘用合同或有效任教证明或缴纳社保证明,并提供公办学校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复印件
以上提供材料须真实有效,资格复审通过(合格)者即取得面试资格。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请考生本人或委托人(随带委托书)到资格复审现场签字确认。
面试要求见附件3。
咨询电话:0510-83592407
附件:
1、笔试成绩公布
2、2017年无锡市惠山区公开招聘教师(二)复核信息表
3、面试须知
无锡市惠山区教育局
2017-7-9
2、2017年无锡市惠山区公开招聘教师(二)复核信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