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教案书写,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00分(专业知识占50%、教案书写占50%)。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后期分数计算一律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择期在禹会区政府网站公告。
(三)面试
面试方案于 7 月 24 日前在禹会区政府网站公告。按照1:3比例(岗位计划数10人及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1名出现同分情况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总分100分。根据招聘岗位情况,采取试讲(无生上课)、答辩、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报考人员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根据省物价局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用每人80元。
(四)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最终成绩由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若总成绩最后一名分数并列,依次按面试、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面试、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并列人员,以笔试中的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后期出现成绩并列均按此原则执行)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最终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1年修订)》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3日内本人可以书面提出复检要求(不包括只允许当场复检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凡因弄虚作假或与报名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如有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同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证书到区教体局报到,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由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派遣至禹会区学校工作,合同期限为5年(含半年试用期),合同期满后,视工作情况,双方协商,可以续签合同。
聘用人员在试用期或聘用期内考核不合格或发生其他不适宜继续聘用的情况(详见聘用合同书),用人单位报请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日通知聘用人员。
五、待遇与管理
招聘人员一律不入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在编在岗教师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执行,并按规定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聘用人员在岗期间实行“区管校用”管理模式,必须服从分配。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1.成立组织。成立2017年蚌埠市禹会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经费保障。设置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专项经费,确保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顺利开展。
3.严肃工作纪律。整个公开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应聘人员不属公开招聘对象或不符合公开招聘条件的以及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的,将予以取消聘用资格或给予纪律处分。如发现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将给予纪律处分。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按规定回避。
七、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事项主要在禹会区政府网(http://www.yuhui.gov.cn/)上发布,报考人员务必及时登陆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本次招聘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和复习资料,也不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招聘咨询电话:0552-4034142
附件:
1.禹会区2017年公开招聘编外教师计划表;
2.禹会区2017年公开招聘编外教师报名表。
禹会区人社局 禹会区教体局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