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清远市教育局组织符合条件者进行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进行。根据岗位职数按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择优录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1.笔试(占总分40%)
(1)笔试时间:2017年8月4日上午9:00时—11:00时;笔试地点:清远市第二中学(清远市清城区松岗路6号)。
(2)笔试人选确定:经资格审查,确定具有参加笔试资格的,现场发放准考证。
(3)笔试内容和形式:教育综合、公共基础知识(约占40%),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知识;特殊教育和中小学教育教学基本知识(约占60%),包括课堂教学管理和艺术、教材分析和处理、教学方法的处理和运用、班级管理、德育管理、学生思想教育和心理辅导等的基本常识以及相关个案分析。采用同一试题闭卷考试形式进行。
(4)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占总分60%)
面试工作严格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另行公告;面试地点:清远市特殊教育学校(清新区清四公路太和段165号)。
(2)面试内容和形式
面试采用说课形式进行,时间15分钟以内,由考核小组对面试者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能力和应变能力进行考查。
(3)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录用。
3.成绩计算
(1)笔试和面试都按百分制计算,然后按百分比折算合计总成绩,若报考者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2)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清远市教育局网和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告。
4.注意事项
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笔试、面试,迟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到低排名确定各岗位拟聘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2.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如出现应聘者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及自愿放弃的情况,将按该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清远市教育局网和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将按该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
1.应聘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录用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2.本次招聘具体考务工作由清远市教育局负责。
3.以上公告由清远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63-3367432。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763-3368625。
附件:
1.2017年清远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考岗位及录取人数表.xls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3.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xls
清远市教育局
2017年7月3日
1.2017年清远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考岗位及录取人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