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平桂区2017年公开选调30名小学教师简章
为加强区教师队伍建设,合理配置教师资源,结合区学校实际,经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30名小学教师。为确保选调工作公正有序进行,特制定本选调简章。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选调条件
(一)报考条件
1.面向贺州市所有在职在编中小学教师。
2.遵纪守法,未受任何处分或处罚;热爱教育事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身体健康,胜任教学工作。
3.除上述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具备全日制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有5年以上公办学校任教经历。
(二)其他选调要求及选调职位(详见附件1)。
(三)其他说明。编制使用控制数,待遇与在职在编一致。
待新编制下达之后,置换为事业编制,未办理入编之前不得调到其他单位工作。
三、选调名额
小学教师30名(详见附件1)。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5日—7月12上午8∶00--12∶00、15∶00--18∶00(双休日除外),7月20日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通知书。
2.报名地点:平桂区教育局人事股(平桂大道C座安顺大厦417室)。
3.资格审查:参选者亲自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个人编制证复印件、荣誉证书、任教年限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参选者须到所属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报名表、计生证明各一份(已婚报考人员户口所在乡镇(社区)计划生育服务所出具证明后报县级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审核盖章,注明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未婚的报考人员户口所在乡镇(社区)计划生育服务所出具证明)报名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若参选者证件及材料不全,不真实,则取消其报名资格。
4.每个参选人员只能选报其中的一个职位。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7月21日。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通知书。
3.开考职位:原则上按达到1:3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请示招聘领导小组后决定是否开考。
4.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四天内在平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不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17年7月29日上午8:30——18:00,参选者需提前40分钟到指定考场抽签。
2.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人选:根据计划选调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4.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生成绩。
5.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2017年7月28日,上午8:00-12:00、15:00—18:00,逾期不领取面试通知单视为自动放弃。
6.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招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总成绩。面试成绩相同时,以笔试合格总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笔试合格总成绩又相同时,以称职高确定为人选;称职又相同时,以学历高顺序为确定人选。(如报考计划聘用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在1∶1以下职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要达到其当天所在考场面试平均分以上,方为合格)。
(四)体检
根据计划选调人数与体检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开招聘教师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五)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排序,按选调计划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时间为2017年8月初。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被考核人员需提供单位鉴定意见、县级以上政法委“防范”办公室出具无参加邪教证明、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出具计生证明、户籍所在地出具无犯罪证明,材料上交时间另行通知。如参选人员资格不合格的,则取消选调资格,可从参加考试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审批、调动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从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选调人员,在贺州市人事考试网或平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区编委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次选调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本次选调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实行回避制度。选调工作人员在公开选调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亲属关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要主动回避。
(三)严格公开选调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取消选调资格:
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或选调资格的;
2.报名人员在面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纪行为。
(四)严格按公开选调有关政策规定开展选调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监督电话:平桂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0774—8836808;平桂区教育局纪检监察室0774—8833722。
未尽事宜,可直接向贺州市平桂区教育局人事股咨询,咨询电话:0774—8836692。
附件:1.贺州市平桂区2017年公开选调小学教师计划表
2.贺州市平桂区2017年公开选调小学教师报名表
贺州市平桂区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