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由凤泉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00分。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应试者应具备的潜能,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等。综合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法律、管理、计算机应用、科技、历史、教育实践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等。笔试时间150分钟,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从凤泉区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凤泉区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符合报名条件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已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不再享受此政策)。符合加分条件的,在报名时须提交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50%+综合知识×50%。笔试成绩在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名单在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方法和时间另行通知。
(四)确定考生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在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凤泉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察组进行考察。
对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阶段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1.根据综合成绩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属于在职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解聘意见,到聘用审批机关备案。本科学历无教师资格证的须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3.聘用人员聘用后,5年内不准跨区流动和调出。
本公告由凤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凤泉区教育文化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3-3096722(报名时间内)
0373-3918201
监督电话:0373-3918201(凤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73-3918210(凤泉区监察局)
后续事项将在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附件1:2017年凤泉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doc
附件2:2017年凤泉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凤泉区公开招聘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