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
报考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按3:7的比例命题,满分为100分。教育教学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内容;专业知识包括所报考岗位对应的学科知识。报考其他岗位的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具体考务工作由延津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
按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从我县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延津县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考,笔试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已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不再享受此政策)。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教师岗位按照1:2、其他岗位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单的,视为自动放弃。产生的空缺,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但在面试通知单和面试须知发放后出现空缺不再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研究并提出是否核减或降低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在确保公平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
特殊情况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应聘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具体面试工作另行安排。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形不成平均分条件岗位的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体检
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可争取或调剂名额;未能实现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进行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未到的或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应聘教师岗位的参照国家对教师岗位人员的体检项目和标准,其他应聘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体检标准和规定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审查档案、提供有关证明或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递补须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
(五)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入编文件审批后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确定后,由用人单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解决全供事业编制,5年内不得办理调动手续,硕士研究生学历工作1年后享受副科级工资待遇。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参照国办发〔2002〕35号文执行。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人社部门与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解聘意见,到聘用审批机关备案。被解聘人员,由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五、信息查询
延津县人民政府网站(www.yanjin.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的指定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查看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面试及体检等后果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73-7691035。
近年来,发现社会上个别不法分子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之机搞诈骗活动,望广大考生提高警惕,不要相信社会上的虚假及欺诈信息,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六、纪律要求
(一)按照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27条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聘用结果予以公示。
(三)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四)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本公告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2017年延津县部分事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xls
附件2:2017年延津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2017年延津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汇总表.xls
延津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7年6月22日
附件1:2017年延津县部分事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xls
附件2:2017年延津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2017年延津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