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安排,请考生密切关注潞城市政府网发布的通知,按通知要求自行打印。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笔试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
(二)笔试与资格复审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包括《公共知识》+《基础理论》,计分采取百分制。笔试成绩按《公共知识》×40%+《基础理论》×60%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公共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基础理论》教育系统以教育学、心理学为主,卫计系统医疗类岗位以医学基础知识为主,卫计系统非医疗类岗位和其他单位岗位以申论为主。
笔试结束后,以拟招聘岗位和报考人数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共同列入该岗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不达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笔试时间、时限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
2.资格复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对报名人员的学历、专业、年龄等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请密切关注潞城市政府网发布的通知。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或资料:①身份证;②毕业证书(有学位要求的持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网查询并打印)、就业报到证以及相关资格证书。以上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A4)。③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校教师需提供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潞城公办中小学和集体幼儿园符合报考条件的在岗代课教师,由潞城市教育局出具报考证明并审核。④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17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在2017年9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提供相关证明,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其他考生的相关资格证书、学历、年龄等有关资格条件均以2017年7月2日为截止日期。⑤本人近期正面红底一寸免冠照片3张(与报考时上传的照片一致)。⑥潞城市城镇低保户、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需提供潞城市民政局发放的有效低保证或潞城市扶贫办出具的贫困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⑦报考“服务基层岗位”人员,下载打印并填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大学生村官由长治市、县(市、区)两级组织部审核盖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计划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由团省委盖章。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岗位,须提供退伍证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卫计系统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名登记表》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一致。证件(证明)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复审资格。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的,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成绩需达合格分数线)。
资格审查贯穿此次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三)面试
面试由公招领导组办公室与用人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分析理解、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综合素质,现场评分并当场公布成绩。报考教育系统岗位的考生,参加说课测试;报考卫计系统医疗类岗位的考生,参加专业能力测试;报考卫计系统非医疗类岗位和其他单位岗位的考生,参加结构化面试。
面试对象以拟招聘岗位与报考考生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确定,如同一岗位按比例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可共同确定为该岗位面试人员名单。报考卫计系统的硕士研究生资格复审合格的,全部列入该岗位面试人员名单。
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请密切关注潞城市政府网发布的通知,按通知要求自行打印《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面试通知书》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对象不达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需达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拟招聘岗位人数,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即可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依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考生与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如总成绩并列,笔试成绩高的作为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并列,重新组织面试,面试成绩高的作为体检对象。报考卫计系统的硕士研究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依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考生与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面试成绩并列,重新组织面试,面试成绩高的作为体检对象。报考卫计系统的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时间、地点请关注潞城市政府网。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政审
根据晋人社厅发〔2017〕37号文件精神,由用人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主要审核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核。政审结束后将政审考察情况及聘用意见等由用人主管部门以文件形式报公招领导组办公室。如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政审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政审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六)确定聘用名单
根据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等综合情况,由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招领导组集体研究审定后,确定拟聘用名单。
(七)公告公示
进入面试、体检等环节的人员名单均要通过潞城市政府网和《潞城新闻》、潞城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须在新闻媒体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
(八)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后,确定聘用名单。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市组织、编办、人社、财政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填写《潞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决定是否聘用。以上所有程序,由公招领导组成员单位纪检干部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355-6941159(教育系统),0355-6763175(卫计系统),0355-6768875(其他岗位)。
三、待遇和管理办法
(一)待遇
市人民医院和市中医院为差额事业编制,其他单位均为全额事业编制。
(二)管理办法
1.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予以辞退。
2.聘用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办理相关手续,正式签订《山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放弃聘用资格人员从本次招聘报名之日起计算,3年内取消其参加我市事业单位招聘的报名资格。
3.聘用的医生、护士岗位工作人员,三年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4.教育系统聘用人员服务期限不少于6年,卫计系统和其他单位聘用人员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卫计系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服务期限不少于8年。聘用人员在服务期内不予调动。
本实施方案由公招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公开招聘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由公招领导组研究决定。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潞城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考简章
潞城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借章)
2017年6月22日
附件:潞城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考简章.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