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通过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的对象携带本人身份证(代领的请携带申报者的身份证),于下周一(7月16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30至5:00),到乐清市教育局(原现场确认点)领取证书。领取证书分两个窗口,请先去查询窗口查得证书末尾三位号码后,再到领证窗口将自己的证书末尾三位号码以及资格种类(幼儿园、小学、初中)报给工作人员,领取证书与资格证档案(档案已封存)。请各位对象将资格证档案及时存入个人档案,不得自行拆封,否则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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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通过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的对象携带本人身份证(代领的请携带申报者的身份证),于下周一(7月16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30至5:00),到乐清市教育局(原现场确认点)领取证书。领取证书分两个窗口,请先去查询窗口查得证书末尾三位号码后,再到领证窗口将自己的证书末尾三位号码以及资格种类(幼儿园、小学、初中)报给工作人员,领取证书与资格证档案(档案已封存)。请各位对象将资格证档案及时存入个人档案,不得自行拆封,否则责任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