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开考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竞争比例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核减招聘数量,并通知应聘人员。
7、准考证发放。准考证必须由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1、笔试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以专业基础知识为主。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县人社局确定。按照报考岗位(学科)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和进入面试人选在广宗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进入专业测试人选:专业测试采取教学设计、无生上课、现场提问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具体办法在专业测试实施方案中公布。专业测试的顺序以当日现场抽签确定,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测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专业测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60分,专业测试实施方案及相关信息在广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专业测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专业测试成绩。进入专业测试的人选,按照报考岗位(学科)分别在同组同场下由同一组评委进行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按报考岗位(学科)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在广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3、考试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
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测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4、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岗位(学科)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排序,按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的考试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时,以专业测试成绩高者确定参加考察人选。进入考察和体检考生人选名单在广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考察与体检
1、考察: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教育部门组织实施,参照《河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2、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进入体检。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空出岗位人选按应聘该岗位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时,专业测试成绩高者递补。
(六)公示、聘用
根据招聘方案规定和考试、考察及体检结果,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县人社局确定,在广宗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在公示过程中,被反映有严重问题的,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所空出的岗位人选按应聘该岗位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被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到县教育局报到,由教育部门提出聘用意见,连同拟聘人员名册、《广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毕业证、就业报到证、人事档案等材料,报县人社局审批。
(七)待遇
招聘人员全部实行聘任制,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列入事业编制、财政供养。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专业测试、考察、体检、签订聘用合同、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报考人员的影像及指纹核对系统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本招聘简章由广宗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17年度广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附件2:2017年度广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附件3:《2017年度广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填表说明
附件4:高中学校任教证明
广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1:2017年度广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2017年度广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3:《2017年度广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填表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