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对象的确定:面试总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且在笔试成绩及格的前提下,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末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作并列处理,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内容、形式及要求:面试内容为与所报考岗位相应的教材内容,形式为说课,时间15分钟。音乐考生需在15分钟内完成说课和才艺展示。考点准备钢琴,其他乐器自备。
3.面试时间:2017年7月6日。
4.面试地点:辰溪县第一中学。
(三)考试成绩的合成
1.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按60%的比例换算后计入总分。
2.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按40%的比例换算后计入总分。
3.总成绩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以上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得分高低顺序排名。
六、体检
根据笔试与面试的总成绩排名,由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排名)。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学科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工作,每完成一项,即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现场公示地点为教育局办公楼一楼信息公布栏。
八、录用
笔试、面试、体检工作完成后,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考生分学科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相应岗位的学校。若有招聘计划数核减的,则考生在核减计划数后教育部门所提供的岗位中按考生综合得分高低顺序自主选择。领导小组审核录用人员名单后,县教育局与被录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并会同相关部门按程序办理进编手续。聘用和起薪时间确定为2017年9月1日。
九、管理
录用人员列入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实行聘用制合同管理,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须在所报考学校服务5年,服务期内不得提出工作调动;试用期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十、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执行。相关政策由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辰溪县教育局人事股0745—5225436
报诉电话:辰溪县监察局办公室0745—5230116
附件:1.2017年辰溪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
2.2017年辰溪县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
辰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辰溪县教育局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