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淮安市洪泽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适应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文件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其中小学招聘3人,江苏省洪泽中等专业学校招聘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17年淮安市洪泽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须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含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取得学历的国外留学人员或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其中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其他考生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即2017年6月22日)取得公告、岗位表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3.报考人员在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其中专业条件按类设置的,按《2017年淮安市洪泽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目录》收入的,经淮安市洪泽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在《目录》中所列专业相近或相似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4.应聘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的有关要求,其学科须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
应聘江苏省洪泽中专校岗位(岗位代码为03001-03007)的,如未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可先报名应聘,但须在聘用后二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5.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详见《岗位表》),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服从组织分配,自愿履行招聘单位的服务期限。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现役军人、非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在读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本区范围内在编教师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在淮安市人社局网站、淮安市洪泽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年6月19日—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
淮安市洪泽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江苏省洪泽中等专业学校内),咨询电话:0517-87230383。
3.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登陆淮安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hahrss.gov.cn/)或淮安市洪泽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ongze.gov.cn/),下载并填写《2017年淮安市洪泽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www.wenwu8.com
(1)《2017年淮安市洪泽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1份(用A4纸正反打印,除手写签名外,其他内容均须打印);
(2)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
(6)岗位表中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
(7)近期同底免冠二寸证件照4张;
(8)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需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委托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
由淮安市洪泽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缴纳专业技能测试费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按时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不予报名。
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未达到《岗位表》规定开考比例倍数的岗位,按比例核减相应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为2017年6月23日上午8:30-11:30,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
已缴费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17年6月23日下午2:00-5:3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专业技能考试
专业技能考试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专业技能考试的内容见附件,考试的时间、地点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