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体检工作已于7月4日结束,共有16名考生(名单见附2)未能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另有2名考生体检不合格(名单见附1)。
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可于7月12日(周四)上午8:00-11:30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考生体检与体检递补人员体检一并进行。
按照《合肥市庐江县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特校教师公告》规定,出现的缺额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等额递补,确定下列16名考生作为参加中、小学教师体检递补对象(名单见附3),请递补人员于7月13日(周五)上午8:00-11:30前往庐江县人社局事业科(县政府六楼东侧)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一、资格复审
1、体检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
(1)学历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网上打印的资格审查表、本人笔试准考证,外县在职人员还须提供主管部门同意参加报考的介绍信。
(2)在资格复审时,2012年7月份毕业的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以上相关证书,需分别提供就读院校毕业证明函(必须注明本人就读院校、所学专业以及是否取得教师资格及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等项内容)及就业推荐表;非全日制考生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必须提供省、市考试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和毕业时间,以及“2012年7月前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并提供复印件;教师资格证正在办理的,必须提供发证部门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须注明教师资格种类、学科及发证时间。在进入考核程序时须提供报名所需证件原件及个人档案,不能提供的取消其资格。
2、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由考生本人向委托人提供书面委托书、准考证及本人居民身份证以及其他按要求需要提供的材料,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其参加体检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二、体检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即为体检对象。
1、体检注意事项:
(1)检查当天实行空腹检查。检查前一天晚8点后要禁食、禁水;前三天保持正常饮食,勿多食易产气的食物(如牛奶、面食、豆制品等),勿饮酒,不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2)检查当天请着轻便服装,勿穿有金属扣子的内衣裤及佩戴金属饰品,女性不宜穿连衣裙和连裤袜;
(3)怀孕或可能怀孕者,请先告知工作人员,勿接受放射线(如胸透、X光片、CT等)检查;
(4)所有项目检查后,须将体检表交医院体检中心验收,并领取早餐,领回本人手机,同时可开具调档函。
2、体检时间:2012年7月14日(星期六)上午7:30前到县教育局北楼一楼会议室集中,逾期无故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费用:200元。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递补人选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公告后的第二天考生本人可以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自愿放弃体检缺额的,从所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考察
(一)体检合格人选即为拟考察人选,拟考察人选须在7月31日之前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档案(档案不在我县教育局的考生可在体检当天或之前到我县教育局人事科开具调档函)。
个人档案在我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必须要到我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确认(联系电话0565-7336963,体检合格后由县教育局直接到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取)。
2、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相关证明材料;
3、现(原)居住地村委会(社区)或现工作单位(或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出具现实表现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内容主要为本人基本情况、思想政治表现、道德素质、业务能力、有无违反计划生育等国家政策);
4、毕业证、身份证,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件(如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心理咨询师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经县人社局验证签字后,送交县教育局人事科复验。
(二)教师资格申请表须存入个人档案(此材料未放入个人档案的,考察时也可直接将此材料报县人社局审核后,与考察材料一并送县教育局存档)。
上述考察材料须在7月31日前送交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审核后交县教育局人事科(文昌路36号,庐江中学与城关小学之间)复审存档,也可在体检当日或之前提交上述相关材料。若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上述材料而又不能说明原因的,则按自动放弃处理,并在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联系电话:0565-7312016(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565-7323819、73338900(县教育局人事科)。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庐 江 县 教 育 局
201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