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发展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拟面向各类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2名,面向我省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品学兼优、德才兼备、学用一致、“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计划招聘人数
我县计划面向各类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2名,面向我省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和条件详见《玉龙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要求;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2年6月14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6、在玉龙县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村官”人员,报考玉龙县招聘岗位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还在服务期内,符合招聘条件的可凭服务单位出据的《同意报考证明》报考。
(二)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情形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步骤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有关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4日至6月16日(3天)。
2、报名地点:玉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玉龙新县城行政办公区)。
3、报名有关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持有毕业证书原件,市、县(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口簿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报名时须交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考生还需提供《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相关表格可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hrss.gov.cn)下载。
(2)应届毕业生尚未领到毕业证书的可先凭“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报名(应届生报名时不需要提交未就业证明),待领取毕业证后持相关证书等原件到玉龙县人社局专技股进行资格复审。
(3)不能到现场报名的考生可先由家长用复印件或传真件代为报名,报名后应按规定持相关证书等原件到玉龙县人社局专技股进行资格复审。
(4)需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于7月28日前持相关证书等原件到玉龙县人社局专技股进行资格复审,未在此指定日期内进行资格审核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
(5)“定向招聘岗位”的招聘对象为: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2014年云南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截至2017年4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特岗教师”;2012年、2013年由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服务期满三年,取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未转为正式在编教师且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特岗教师”。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2015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17年4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三支一扶”大学生;2013年、2014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服务期满两年,取得《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2015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17年4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参加“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2012年(限服务期为三年的)、2013年、2014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6)每个招聘岗位的计划数和报名人数达到1:3才能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考生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对个别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招聘岗位,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玉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按不足比例开考,不足比例开考的考生笔试成绩60分以上方可进入后续的考核、体检等程序。
(7)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收费
参照云价收费〔2011〕15号文件规定,报名时须交报名考务费100.00元。
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镇或农村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原件和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可免交报名考务费。
(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在报名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考生填写《玉龙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送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资格复审点复审后方可缴费并确认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