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东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聊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聊人字〔2007〕42号)等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7年东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6月5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3年、2014年、2015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仅限2012年选聘人员)报考的,以及在我市入伍的东阿籍大学生士兵退役后3年内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应聘。
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企业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2《2017年东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6月5日09:00—6月7日16:00
查询时间:2017年6月5日11:00—6月8日11:00
应聘人员登录东阿政务网(http://www.sdde.gov.cn/)或东阿新闻网(http://de.lcxw.cn/),仔细阅读《简章》及所有附件,并如实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岗位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与考试时的身份证应当一致。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17年6月5日11:00—6月8日11:00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指派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确认结果。资格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由于报名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无法直接获得报名人员联系方式,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招聘单位。
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要严格把握公开招聘政策,认真审核应聘人员报名信息,做好资格初审工作,确保审核公正、公平,要安排专人值班,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7年6月5日11:00—6月8日24:00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应聘。报名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低保人员,网上审核通过后,可于6月8日9:00-11:30,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现场办理确认减免手续(详见附件一:《应聘须知》)。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其应聘人员如符合其他职位的招聘条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准考证及其他报考材料打印
缴费成功人员于2017年6月15日14:00—6月18日14: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同时一并打印《东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