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计划与报名人数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此比例的,可根据情况适当调剂到其他职位进行招聘。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1)小学教师笔试内容。相应学科湖南省现行中小学教材(湘教版和人教版)小学至高中知识占80%,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占20%。
(2)幼儿教师笔试内容。幼教专业知识占80%,幼儿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占20%。
(3)笔试时间。待定(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5)应聘人员于2017年6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南县教育局人事股211室领取准考证,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6)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南县人社网和南县教育信息网公布笔试成绩与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2、面试(试教)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对象,如应聘同一岗位出现最后一个入围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采用无生上课形式,按报考岗位类别进行,每组以抽签方式确定考生上课顺序。
(3)小学教师面试内容为对应学科的湖南省现行中小学教材(湘教版和人教版)内容,面试时量为备课30分钟、上课时间8至10分钟(音乐、体育另加专业技能测试)。
(4)幼师面试内容为说、唱、弹、跳、画五项技能测试,面试时量为备课30分钟、测试时间为15分钟。
(5)应聘人员须持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
(6)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7)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8)所有考生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南县人社网和南县教育信息网公布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
(9)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本次所有入围人员的最低分数,方可入围参加体检。
(三)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综合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教材专业知识考分高者优先。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无特殊原因,缺席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自理)。对体检有疑问的,以复检结果为准,每名考生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审查人事档案,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并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情况。
(五)公示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南县政府网、南县人社网和南县教育信息网予以公示。2017年已正式录用到南县的特岗教师不纳入拟聘用人员名单。
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因各种原因导致招聘职位出现空缺时,在应聘同岗位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四、自主选岗与聘用管理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同岗位拟聘用人员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如综合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教材专业知识考分高者优先)依次自主选择应聘学校。
(2)自主选择应聘学校结束后,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3)本次招聘人员均为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待遇,符合《南县人才引进激励办法(试行)》(南发〔2017〕4号)相关条件的,享受该办法规定的相应优惠政策。
(4)凡聘用教师,须在受聘单位工作3年以上(含试用期),在3年内不准办理脱产学习和跨乡镇调动手续,否则予以解聘。另外,享受《南县人才引进激励办法(试行)》规定的优惠政策的,聘期不少于5年。
五、招聘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凡与聘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宜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由县纪委监察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咨询及监督电话:
南县教育局人事股:0737-5221318
南县监察局:0737-5216258
附件1:2017年南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南县教育局
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