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人数与相应专业(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得低于3:1,低于3:1比例的,相应调减该专业(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专业(岗位)招聘计划。
五、考试
本次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其中《教育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及面试由区人社局、区委编办、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2年8月10日
2.笔试内容:《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卷面满分各100分。其中《教育公共基础知识》主要考察《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规定的范围和内容;《学科专业知识》以学科(专业)教材知识为基础,包括教材教法、教学设计及对学科(专业)教学有指导作用的相关知识,同时考查报考者解决本学科(专业)教材中重难点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3.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政策性加分
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截止现场复审确认时,服务期满且经县(区)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下列考生,在本次招聘笔试折合后成绩中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现场复审确认时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组织、人事、团委、教育、民政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包括协议书或服务证、年度考核登记表、县(区)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优表彰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考生信息表等),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1.参加“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计划”和“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志愿者,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符合其它加分条件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
2.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1周年加2分,被县(区)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加分按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但同一年度同一项目被评为优秀的,不累积加分。
(三)考生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成绩×50%+《学科
专业知识》考试成绩×50%+政策性加分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办法
根据考生的笔试总成绩分专业(岗位)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应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若某专业(岗位)由于考生缺考、违纪等原因按前述方法确定的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3倍,则参加面试人数不得低于该招聘专业(岗位)计划数的2倍,否则调减该专业(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专业(岗位)招聘计划。
笔试总成绩、进入面试人员信息及面试相关事宜将及时通知考生,并在本公告发布网站及船山区教育体育局、船山区政府第二办公楼(盐关街87号)大门侧公布。
2.面试内容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模拟讲课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运用所学专业知识教学的能力,包括教学组织、教学基本结构的掌握、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等能力;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幼儿教师和职教教师还要进行才艺展示(或技能测试);考生的用语及举止仪表也属面试考察内容。
3.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注意事项
考生应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迟到30分钟或者面试迟到者按自动放弃考试处理,责任由本人自负。考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按自动放弃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人员缺额按前述面试人员确定办法依次递补。面试程序开始后出现的人员缺额不递补。
六、体检及政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专业(岗位)计划数,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和政审人员。考生的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政审人员信息及其相关事宜及时通知考生,并在本公告发布网站、船山区教育体育局及船山区第二办公楼(盐关街87号)大门侧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到区教育体育局书面申请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区教育体育局组织人员对体检合格考生的政治思想、工作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严格政审。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的人员缺额,按相应专业(岗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本公告发布网站、船山区教育体育局及船山区第二办公楼(盐关街87号)大门侧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市人社局:0825-5866013、区人社局0825-2314211、区教育体育局0825-2222772、区监察局0825-2239016)。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用电话、书面或面谈等形式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人员,暂缓聘用,待查证落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证属实,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资格,由此出现的人员缺额按第(六)项规定依次递补,并按本条规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及待遇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分报考的专业(岗位),依据其考试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其自主选择该专业(岗位)需求学校(幼儿园)。拟聘用人员与其选择的学校(幼儿园)签订《聘用合同书》,填写《遂宁市船山区考试考核聘用工作人员登记表》,提取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并将《聘用合同书》、《遂宁市船山区考试考核聘用工作人员登记表》,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一并送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完善并办理了相关聘用手续,到聘用单位上班的人员占用该聘用单位事业编制,并按国家现行政策的有关规定兑现工资福利等待遇。
(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受聘人员为再次参加工作的,其试用期为3个月;受聘人员为首次参加工作的,其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严重违规违纪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邀请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人员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实行回避。
(三)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对相关工作人员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四)本公告由区人社局、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区人社局:0825-2314211、
附件:1.《2012年遂宁市船山区招聘教师岗位情况表.doc》
3.《2012年遂宁市船山区公开招聘教师现场复审确认登记表.doc》
二○一二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