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占总成绩40%,面试占总成绩60%。笔试成绩设置60分为最低分数线。
1.笔试
⑴考试时间:2017年6月17日
⑵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⑶考试内容:教育理论。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市曲江区门户网(http://www.qujiang.gov.cn)和曲江人才网(http://sgqj.gdrc.com/)公布。
2.面试
⑴考试时间:2017年7月8日
⑵考试地点:另定
⑶面试形式:说课。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人数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参加面试的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于面试前按规定到达面试地点抽签、候考,未按时到达考试地点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曲江区门户网和曲江人才网公布。
㈢计分办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名单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曲江区门户网和曲江人才网公布。
㈣确定体检人选:公示无异议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㈤体检:体检在指定的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㈥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㈦公示与聘用: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曲江区门户网和曲江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向韶关市曲江区人社局或教育局提出,监督投诉电话:曲江区人社局0751-6696199,区教育局0751-6669112。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协议。本次公开招聘聘用的人员,需与工作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期间,不予办理工作调动手续(本区学校间流动除外)。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⒈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⒉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⒊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⒋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⒌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㈧分配:按报考职位相应分配到义务教育学校任教。
㈨待遇:聘用后,列入全民所有制事业编制,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试用期,享受“试用期”专任教师工资标准待遇和政策规定的“五险一金”;分配在乡镇学校任教的,享受农村教师岗位津贴;符合广东省“上岗退费”条件的,可以申请“上岗退费”。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和聘用手续,享受曲江区专业技术(专任教师)岗位“十二级”(本科)工资待遇和政策规定的“五险一金”;考核不合格(含应届毕业生在一年内没按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取消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㈠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㈡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㈢本公告由曲江区教育局解释。咨询电话:韶关市曲江区教育局人事股0751-6669112,联系人:涂老师
韶关市曲江区教育局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