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居民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缺少证件或与报名时提交的资料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
教师类岗位笔试内容:《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满分100分,《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两科满分共200分。
其他类岗位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两科满分共200分。
(2)笔试时间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凭两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入场考试。准考证为考生资格复审、体检、聘用等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3)笔试成绩
教师类岗位笔试成绩=《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50%+《职业能力测验》×50%;
其他类岗位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50%+《职业能力测验》×50%。
笔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行资格复审)。凡笔试缺考、作弊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注意事项请考生登陆原报名网站查看。
资格复审人员按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现场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汤阴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2)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须提供本人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3)报考县直初中心理教师岗位的还须提供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4)汤阴县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还须提供其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信。(5)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未取得毕业证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证明(需注明学生所在学校院系、专业、班级、毕业时间及入校时注册学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注意:资格复审所提供的材料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
资格复审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复审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应聘人员与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汤阴县政府人社部门组织的各类招聘(录)考试,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资格复审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在原报名网站公布。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单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因面试缺考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室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的平均分,达不到平均分的视为不合格。
教师类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时间10分钟,每人准备时间为1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
其他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是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等能力素质。面试时间为8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在报名网站公布。
4、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如考试总成绩分数相同,以面试成绩分数高者为拟定体检、考察的对象。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专业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学历高低依次排序确定。教师类岗位体检标准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规定执行,其他类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支付。
因体检不合格或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体检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从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结果报招聘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进入考察程序。
(五)考察
考察主要采取查阅档案资料的方式进行,对个别考察对象可采取走访毕业院校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是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拟任岗位资格条件等。
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考察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从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汤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榜公示,同时在报名网站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1、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2、特别提示:考生在本次应聘期间应登录中国汤阴网(www.tangyin.gov.cn)及时了解招聘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汤阴县引进及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汤阴县引进及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汤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72—6208911(工作时间内)。
附件:《汤阴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汤阴县引进及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7年5月15日
附件:《汤阴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