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考察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不宜聘用为教师的不予录用,依次递补符合录用条件者。
(六)录用办法
按各岗位招聘数,根据总分(笔试折算成绩+面试折算成绩+奖励加分)结合考核(主要考核在校表现情况)从高分到低分聘用符合录用条件者。总分相同,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聘用;考试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聘用;笔试成绩也相同,按专业知识从高分到低分聘用;专业知识又相同,另行考核确定。面试不合格(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七)拟聘用人员报市人社局审批
五、签约聘用
被录用人员应在录用结果公示期满后3天内与市教育局签约,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递补符合录用条件者。被录用并已签约人员应于2017年8月1日到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聘用处理,递补符合录用条件者。未能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录用后一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延期转正,录用后三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聘用人员在兰溪市原则上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录用公务员、当兵入伍、上级选调、高校入学等特殊情况除外)。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7年5月26—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事先预约的可在5月31日补报。
(二)报名地点
兰溪市丹溪大道333号兰溪市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三)报名手续
考生按照报考条件、职位要求、专业及教师资格范围对口报名。
(四)报名需带资料
1.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可先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和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师范类毕业生不作要求);
2.二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3.有二年及以上幼儿园工作经历的在岗幼儿教师证明(由当地学前教育管理部门签章);
4.优秀毕业生奖励加分及报名资格所需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考务费100元。
上次招考已报名的人员不需重复提供已交资料,但需重新填写报名表、交考务费。
(五)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在兰溪教育网(www.lxedu.org)公示。
七、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2017年月6月24日。考试地点在兰溪教育网上公布。
准考证由本人携身份证于2017年6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到兰溪市教育局四楼人事档案资料室领取,也可委托他人代领(需凭考生委托书和代领人身份证),外地考生经提前预约可在6月23日下午4:00-4:30到考点学校传达室凭身份证领取。
未尽事宜,由兰溪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有关招聘信息均在兰溪教
育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579-888211270579-88821128
附1:专业资格审查相关相近专业规定
附2:报名表(可提前下载填写)
兰溪市教育局
2017年5月15日
附1:专业资格审查相关相近专业规定
一、语文
1.本科专业:哲学、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社会学、思想政治
教育、教育学、人文教育、小学教育、华文教育、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历史学类、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心理学类、英语、文秘教育、初等教育、地理科学。
2.专科专业:汉语、语文教育、思想政治教育、英语教育、历史
教育、地理教育、初等教育。
二、数学
1.本科专业:数学类、初等教育、小学教育、科学教育、统计学类、物理学类、化学类、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
2.专科专业:数学教育、物理教育、化学教育、生物教育、地理教育、初等教育。
三、英语
1.本科专业:英语、商务英语。
2.专科专业:英语教育。
四、信息技术
1.本科专业:教育技术学、计算机类。
2.专科专业:现代教育技术。
五、音乐
1.本科专业:音乐与舞蹈学类、表演、艺术教育、音乐表演、舞蹈表演。
2.专科专业:音乐教育、音乐表演。
六、体育
1.本科专业:体育学类。
2.专科专业:体育教育。
七、美术
1.本科专业:美术学类、设计学类、艺术设计类。
2.专科专业:美术教育
八、其他情况
1.具有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报考与教师资格证相一致或相近的学科,不受专业限制。教师资格各项考试(含普通话)均已合格,尚未发证的,凭相关合格证书可视同具有教师资格证。
2.具有政治、历史、地理、社会、英语、教育学、心理学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报考小学语文教师;具有物理、化学、生物、科学、地理、教育学、心理学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报考小学数学教师。
3.教师资格证上没有指明学科的,根据呈报的学历证书专业报考对应的学科。
2017年兰溪市教育局第二批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doc